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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海上风电开发的主要经验(下)

2017-09-06 来源:《风能》 浏览数:709


  
  电网和电力市场
  
  丹麦建立了完善、高效的电力市场。目前已有42% 的风电(在2015年用电总量中的占比)进入到电力市场,且未出现任何弃风限电情况。全面的规划,加上完善的市场机制,将确保丹麦到2020 年,有近50% 的风电进入到电力系统,同时还能保障高度的电力供应安全。
  
  一、电网、电价和结算,如何发挥作用
  
  丹麦是北欧电力合作的创始成员国之一。北欧电力合作发起于2000 年之前的电力行业垄断时期,彼时,如果两国发现存在共同的经济利益,那么双方将开展电力交流合作。如果某国的边际电价为x(两者更高),而另一国的边际电价为y(两者更低),那么交流电价为:y+(x-y)/2,即平均划分差价。
  
  自2000 年起,所有欧盟成员国均实现了电力市场自由化改革,这一进程推动了北欧电力市场Nordpool的形成。目前,北欧电力市场已发展得愈发成熟,可交易多种产品。Nordpool 由北欧各国输电运营商联合所有,实时市场(日前市场)被视作是全球流通性最大的电力市场,售电方和购电方以受监管的平衡市场为支撑,通过日间市场实现整体的交易平衡。
  
  有必要指出的是,正是由于电力市场自由化改革前后的跨境交易,丹麦与邻国建立了强有力的电力互联关系。从理论上来说,既然互联电力系统容量如此之高,那么丹麦几乎可进口所有用电量(某些最高峰值时段除外)。更多的跨境互联电力系统容量正在建设当中,因为这是能够接入不断增长的陆上和海上风电等波动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重要前提。
  
  二、输电运营商
  
  根据欧盟的要求,丹麦成立了独立输电运营商,它们不得拥有或运行发电资产。这些运营商的一个重要职责是,确保透明、非歧视性的日前市场,即所谓的市场组织者。独立输电运营商拥有和运行高压电网(132 kV—400kV)及与邻国的电力互联系统,目前完全为国有,按照自己制定的战略性前景规划,以强有力的项目管理能力新建丹麦的输电基础设施。
  
  在丹麦电力部门结构下,所有发电均完全商业化,而配电则为一项受监管业务。可再生能源优先并网为新能源企业提供保障,确保按照现有并网规则出售和输送电力。如果出现弃风现象,那么独立输电运营商有义务完全赔偿因弃风导致的收益损失。
  
  三、海上风电并网
  
  在丹麦(及德国),独立输电运营商负责规划、采购、安装、运行大型海上风电场的并网工程,并承担相关费用。并网模式的优势在于能保持高压电网的电气性能完整性,因为责任由独立输电运营商承担。这也意味着,并网和风电场的环境影响评估责任由独立输电运营商单方承担,因此可将两者相结合。
  
  海上风电的经济性
  
  丹麦海上风电发展的宏观经济驱动因素自政府部署风电项目以来,陆上风电经历了巨大的技术发展。目前,陆上风电成为最廉价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5 年内,对一些理想场址的风电场来说,有望在不依靠政府补贴的情况下实现盈利。
  
  海上风电有望取得与陆上风电一样的显著发展成果。丹麦海上风电发展的优势如下:
  
  • 丰富的陆上和海上风资源;
  
  • 在风电领域具有先发优势;
  
  • 风电行业将带来大量就业机会,
  
  且可实施出口;
  
  • 陆地资源有限,且人口相对密集;
  
  • 拥有很长的海岸线(>7300km)
  
  及丰富的浅海水域。
  
  丹麦海上风电场实施的上网电价高于目前的电力批发市场平均电价。这一差价体现在公共服务义务(PSO)费用中,由所有电力用户承担。
  
  丹麦与其他欧盟国家居民电价的比较结果表明:丹麦的所有商业电力用户可免除能源税,某些重工业则可进一步享受其他能源税豁免。因此,不应将以上居民电价与商业电价混淆。
  
  丹麦电价高的部分原因在于收取的税收和PSO 费用较高。
  
  丹麦的能源价格本身在所有国家中是最低的。丹麦选择通过电价来支付可再生能源补贴,但其他国家则并非如此,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对比难度。丹麦是根据用电量来分担相关成本的,这种方法可能是最公平的。目前,丹麦决定逐步将可再生能源的融资补贴转移到年度财务法案。
  
  投资环境
  
  当前,致力于开发海上风电场等的企业业务已遍及全球。这意味着其投资策略将基于以下内容:
  
  • 盈利性最好同时风险最少的投资机遇在哪里?
  
  • 最具保障性、稳定的监管框架在哪里?
  
  • 他们如何设计具有均衡风险的项目组合(而非孤注一掷)?
  
  • 风力条件、海底状况、离岸距离、与其他资产的协同效应等。
  
  由于海上风电的监管框架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相互竞争关系,因此,丹麦能源署竭力向国际受众宣传该国的投资机遇。如果希望项目取得成功(及时完成,以最佳方案运营),最佳保障就是吸引具有配套策略、能力最强的开发商的最好方式。
  
  随着海上风电行业的发展和成熟,欧洲正力求吸引新型投资商的加入,即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商。养老基金一般具有很强的风险规避性,但其往往选择投资具有稳定收入和低风险的长期资产。
  
  通过与电力公司等经验丰富的行业投资商建立创新合作伙伴关系,机构投资商开始设法解决内在风险问题。在首个此类合资企业中,机构投资商仅在试运行取得成功后才加入,但是目前,机构投资商有信心承担部分建设风险。
  
  丹麦海上风电项目对养老基金的一个吸引力在于,由于历届政府对稳定的框架条件作出了长期承诺,海上风电项目的收入是长期、稳定且确定的,几乎为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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