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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龙源的“得”与“失”说说风电行业走过的弯路和未来发展的关键问题

2017-06-16 来源:中国能源报 浏览数:562

今天(6月15日)是全球风能日,在这一天,各个风能大国都要举办各种主题活动,来提高人们对风能的认识,倡导充分利用清洁能源。 在这个节日里,我们能为行业的读者做些什么?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黄群

今天(6月15日)是全球风能日,在这一天,各个风能大国都要举办各种主题活动,来提高人们对风能的认识,倡导充分利用清洁能源。
  在这个节日里,我们能为行业的读者做些什么?
  “十二五”期间,我国风电装机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一位,并提前完成了规划目标。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内最早从事风电开发的专业公司,目前风电装机居全球首位,预计到今年底有望突破2000万千瓦。作为领跑者,龙源电力见证了中国风电20多年的发展,亲历了风电产业走向成熟的各个阶段,也对风电行业“十三五”期间的的健康发展有更多深入的思考。
  今天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黄群就从龙源的“得”与“失”说说行业走过的弯路和未来发展的关键问题。
  龙源“得”与“失”
  回顾龙源电力的风电发展历程,从技术层面归纳,主要有三点经验:第一,把握发展机遇,确立了先发优势;第二,坚持创新发展,紧跟行业技术进步;第三,追求效益最大化,算清项目效益账。
  2009年前投产的风电项目奠定了龙源电力风电领跑者的地位,在当时创造了价值,确立了龙源电力在国内风电领域的优势。以发展的眼光看,这些项目作为曾经的中流砥柱,很好的完成了其历史使命。但随着“三北”限电形势不断恶化,2009年以前的项目利润下滑严重,是目前的客观实际,也是大多数风电投资商面临的共同问题。
  由于当时机组性能较差,再加上早期微观选址技术水平较低以及对大型风电场尾流认识不够,估计不足,部分项目效益已达不到可研设计值,有的项目出现了亏损。未来要追求风电的更高效益,必须坚持技术创新带动发展,一味靠守住老项目吃国家补贴是行不通的。
  避免行业再走弯路
  我国的风电产业自《可再生能源法》颁布以来已蓬勃发展了十余年,站在国家节能减排大业的高度回顾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历史,成绩是肯定的,但是走的弯路和教训也是惨痛的,有些问题时至今日也没有很好的研究和解决。归根结底,问题的根源就是“有法不依”,责任不落实,相关各方只顾眼前利益,任意侵占可再生能源的权利,扰乱了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秩序,这些确实值得各方认真反思。
  ① 有法不依,《可再生能源法》贯彻落实打折扣
  《可再生能源法》是我国保障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本大法,也是企业投资评估可再生能源的根本依据和宗旨。法律中明确要求,“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但相关各方遇到利益矛盾就习惯性地牺牲可再生能源,把节能减排抛在一边,明目张胆的有法不依,有些问题远未达到技术层面,是管理协调的问题。
  面对当前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不足、弃风限电等情况,一些政府部门一方面为了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掩盖弃风限电的问题,迫使企业参与电量让利交易,其本质是利用国家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来解决地方经济发展和管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另一方面为解决补贴资金不足,又片面强调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空间大,风电企业利润高,强推平价上网,忽视了减排的意义。
  同时由于很多历史欠账问题还没有解决,又与很多新政策混杂在一起,没有分开研究,使得我们的可再生能源事业原本只要正常按照制度和法律办的事情,却陷入了“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怪圈,不仅让企业无法评估项目回报,更加重了经营负担。
  龙源电力在甘肃、新疆风电也有决策失误的地方,投产后项目限电异常严重,远达不到设计值,这有我们对电力市场研究不够的原因,但主要原因还是我们过于相信地方政府和电网承诺。
能源主管部门是行业规则的制定者,更应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法》的贯彻执行。
  ② 部分风电制造商急功近利、因小失大,不重视技术进步
  风电发展初期一些风电机组制造企业自律意识淡薄,利用在地方建设总装分厂的方式圈占风力资源,夸大求全,急功近利,并通过地方政府强迫进入本地的风电开发企业使用本地设备,造成了不必要的重复建设,扰乱了市场秩序。比如之前在吉林通榆、甘肃酒泉扩张建设的风电制造厂基本都已处于停产状态。回过头来看,企业、政府、制造商任何一方都没有得到实惠。
  ③ 部分风电开发商惨烈竞争,胡乱报价,破坏了市场秩序
  风电开发企业是推动风电规模化发展的主体,但开发投资主体过多、开发能力差异大、开发秩序混乱的问题也是客观存在。
  大多数风电开发企业重发展速度和建设规模,轻发电量水平、运行管理和盈利能力,甚至一些国有风电开发商目光短浅,盲目任意向地方政府承诺各种条件,“拉投资企业、找配套产业、建大楼盖中心”,最终有的虽未兑现,但是却助长了地方政府出台很多限制风电开发商的约束条件,此类做法破坏了正常的风电投资开发环境。
  ④ 电网沿袭守旧思路,没有主动适应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
  当前电网还在强调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随机性给调度带来了困难,没有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特点,改进调度技术,完善相关规范,给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造成了很多限制。中国在仅有5%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的情况下就出现了20%以上的限电损失,与先进国家相比差距很大,有悖于国家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初衷,也不符合我国电网作为全世界最大电网的调度运行水平。
  欧洲有先进的需求侧管理、实时电力供需平衡体系(调度技术)以及提高能源效率的技术,在其风电、光电平均电量占比数倍于中国的情况下,仍能够做到几乎没有限电。这些国家的电网运行机构,均深入研究并结合自身市场规则充分利用了新能源出力特性的统计规律,也用事实证明了,即使不依赖储能等未来的技术突破,也能实现可观的新能源替代。我们的电网部门依然沿用老制度、老办法,导致无法根本解决新问题。
  归根结底,未来可再生能源还要投入几万亿,稳定、长久、守信的政策环境是健康发展的前提,追求技术进步,加快创新是我们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取胜之道。
  创新驱动健康持续发展
  ① 低风速分散式开发将是未来风电发展的重要补充,前提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体制和模式
  在南方地区和沿海地区开发低风速分散式风电,主要存在环境保护、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审批手续复杂等问题。只有解决土地拥有者、附近居民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问题,让利益相关者从风电开发中得到好处,分散式风电才有可能大发展。如要解决分散式风电整个产业链条和服务体系的问题,涉及生态、农田使用、审批、接入、电费结算的体制机制以及技术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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