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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暂缓185个风电CCER项目备案申请(附全清单)

2017-03-20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浏览数:506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2017年第2号公告。公告称,即日起发改委暂缓受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备案申请。待《暂行办法》修订完成并发布后,将依据新办法受理相关申请。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2017年第2号公告。公告称,即日起发改委暂缓受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备案申请。待《暂行办法》修订完成并发布后,将依据新办法受理相关申请。其中185个风电CCER项目备案暂缓申请。以下为公告原文及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7年 第2号
  
  2012年6月,我委印发施行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国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等5个事项实施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以来,对提高自愿减排交易的公正性,调动全社会自觉参与碳减排活动的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暂行办法》施行中也存在着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量小、个别项目不够规范等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我委正在组织修订《暂行办法》。即日起,我委暂缓受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备案申请。待《暂行办法》修订完成并发布后,将依据新办法受理相关申请。
  
  此次暂缓受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备案申请,不影响已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在国家登记簿登记,也不影响已备案的“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参与交易。已向我委政务服务大厅提出备案申请、但尚未备案的事项,我委将登记在册,待《暂行办法》修订完成后,依据新办法优先办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3月14日
  
  附件:尚未备案的申请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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