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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政策出台 效果短期难以一步到位

2016-06-02 来源:申万宏源研究 浏览数:545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是2016年3月28日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后续更加具体的细则。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是2016年3月28日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后续更加具体的细则。
保障小时数和执行力或超行业预期。市场在此之前主要有两个担忧,一是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过低而难以有效解决限电问题,二是政策由地方出台而非国家力度可能会降低保障小时数的执行力。这些担忧在发改委发布该通知后得到了有效缓解,限电严重地区的保障小时数设置在高于现阶段4%-52%的有效水平区间。
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落地,解决行业痛点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步伐加快,包括风电和光伏发电等多种新能源发电类型快速推广。以光伏发电为例,2015年全国全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133小时,西北部分地区弃光现象严重,甘肃对应为1061小时,弃光率达31%;新疆对应为1042小时,弃光率达26%。此外, “三北”地区存在电力系统灵活性不够的现状。本次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的落地,可以很好的解决 “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的问题。
电站发电小时数得到保障,电站投资回报周期缩短
  尽管国家从政策层面一直大力支持新能源电站的建设,但由于弃光、弃风现象严重,新能源电站的内部收益率不高。经我们测算,如果此次最低保障收购政策落地,电站收益率将有所提升。以光伏电站为例,2015年全国全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133小时,一、二类地区弃光现象更为严重,按照1100的发电时数,15年一类、二类地区电站IRR分别为7.10%、7.93%,按照16年的标杆电价和光伏最低保障收购小时数,一类地区的IRR能达到11.92%,二类地区IRR能达到7.84%~11.03%,同时考虑到光伏项目的建造成本正在快速下行,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回报率有望不降反升,风电运营受益逻辑与光伏类似。
有效预期
该政策在市场内的效力不同以往,从措辞的严谨性,具体性还有政策酝酿期市场都能看出此政策力度加大。我们预计未来几年该政策能得到有效的施行。虽然2016年下半年难以一步到位,但限电严重的地区应该能看到显著改善。
龙源和华电福新更具弹性
  在假设其他业务不变,和7月开始执行的情况下,我们上调16E / 17E利用小时,龙源电力及华电福新的利润在未来两年内有超过10%的上涨空间。基于已经分布优良的华能新能源(958 HK)和协合新能源(182 HK)对政策执行不力的风险具有很强的抵御性。
维持超配
  我们维持推荐主流风电运营商龙源电力(916:HK),华能新能源(958:HK),和协合新能源(182:HK)。由于中国龙源有近c.35%的资产在限电最严重地区,该公司在这一轮估值中有较大上涨空间。华能新能源,尽管其项目的地理位置已经比较优越,但仍将受益于其在蒙东25%的资产的上浮空间。协合新能源作为一个基本面扎实的小盘股,将受益于风电板块的反弹和深港通的催化。华电福新和中广核新能源的资产相对多元化,其中华电福新对风电政策更具弹性,中广核新能源暂时仍存在第二批资产注入的不确定性。
阅读上文 >> 十二五能源规划留下哪些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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