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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先行却不见配额制曙光 可再生能源何去何从?

2015-05-27 来源:中国能源报 浏览数:272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不存在讨价还价
  红炜: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考核标准应该是什么?在牵扯到利益博弈时,比如地方政府不接受指标分配该怎么办?
  彭立斌:此前电改收益最多的是高耗能企业,如果要控制其得到不应当的利益,我建议配额制应该以能耗作为考核基数,并且按照阶梯考虑,耗能越高,配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就越多,这样才能做到公平。
  专家:任何政策出台后的公平性很重要。举个例子,企业本应该脱硫脱硝,但因为他们没做到,结果是公众去买单,这种政策制定就存在问题。配额制也一样,消耗多少传统能源就应该有相应的义务。政策要公平并代表公众利益,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既然是强制性措施,地方政府就不能讨价还价,立了法就必须执行。
  市场化改革也是要有规矩的,市场化后也要法制化,就像在废除裹脚后,虽然绷带松开了,但仍然需要穿鞋。
  彭立斌:必须制定刚性化的配额制,要上升到法制的高度。
  红炜:不管是市场条件、交易条件,还是考核标准,是不是必须都全部具备后才能推出配额制?还是基本具备条件后就可以推出?
  专家:大多数理解认为配额制需要像国外一样同时具备了市场和交易条件,达到规模后由补贴转到配额制,但我并不认同,只要能解决现实问题,政策设计可以很灵活,不需要顾及太多条件,不要被限制。
  彭立斌:既然已经选择了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等就意味着落后,在条件还不具备的情况下也要持续往前推,这就涉及到我们要发展时应该如何选择公共政策。
落实配额制需要体制创新
  红炜:政策制定时应该有市场化思维,还要有创新意识,能够实现突破。
  彭立斌:全世界范围内没有电改成功经验,但我们依然在推进电改。业内已经一致认为电改会带来巨大生产力,没人会反对电改,我们需要关注如何操作的问题。我国的电改没有必要照搬国外的体制,而是应该走中国自己的道路。
  随着可再生能源配额的提升,电价相应下降,也应该实行阶梯制,应该制定分区域电价,根据发电方式来制定电价。
  红炜:电改是大势所趋,是否可以简单理解为在电改出台后就能有配额制?
  专家:配额制的设计是根据实际情况,目的是增加可再生能源市场空间,解决上网难,目前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已经上报到国务院,解决可再生能源上网问题的配额制应该很快就会出台了。
  红炜:有时候会出现有了法律但仍然未得到贯彻的问题,在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出台后,如何保证效果?
  专家:实际上实行配额制将给国家能源局监管带来很大挑战,而这正是配额能否真正发挥作用的关键一点。
  彭立斌:如果没有电改,配额制是很难落实到位的。我认为配额制未来的考核单位应该是电改后的电网公司或者是电力交易中心。如果电改成功了,交易中心形成了,电量的交换、使用,数据的来源都是不难得到的。
  就拿能源互联网来说,我个人认为,如果能源互联网胎死腹中,那更多的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体制问题,只要放开体制让更多管理技术进入,真正落实配额制并不难。
  红炜:配额制会根据不同的可再生能源种类制定不同的政策吗?
  专家:在设计时可以如此考虑,比如在发放证书时就可以有所体现,使政策向设定的方向发展。
  彭立斌:我认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可以不去考虑区分风能和太阳能,一是可以倒逼光伏降低成本;二是基于光伏和风力发电的波动区间、潮流以及调峰的特点不同,交易中心和调度中心也会在考虑电网安全稳定性的情况下,一般是会优先选择光伏的;三是为了整个可再生能源的长远发展,必须尽快实现平价上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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