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尽管国务院改革有高压政策,地方仍有对策。实际上,公开透明是最好的办法,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按照克强总理所言,要推行决策、执行、管理、结果向社会公开,让公共资金和权力在“探照灯”和“摄像头”下运行,向老百姓交出一本能看得懂的“明白账”。

附件一:《国家能源局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范》
一、不准从事涉及干部本人职权范围内的个体经营活动;
二、不准参与同能源审批项目有关的基建、设备采购等投标活动;
三、不准参与同国家能源局工作业务有关的中介、代理、咨询等服务活动;
四、不准从事向国家能源局直属单位或业务关联单位提供商品、服务或劳务等经营活动;
五、不准承办由国家能源局及所属机构组织的展览、会议、出国培训等活动;
六、不准在国家能源局审批范围内的境外投资重大项目涉及企业担任外方委派、聘任的职务。
附件二:国家能源局工作人员廉政守则“五不要”
(一)不得以个人或借用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不得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兼职;
(三)不得以课题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咨询等名义违规收取报酬;
(四)不得干预业务关联单位的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等市场活动。
(五)不得利用掌握的工作信息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