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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上风电调价为何没有“一刀切?”

2015-01-08 来源:一财网 浏览数:548

  多位知情人士透露,发改委近日已发出通知,对我国陆上风电四类资源区中的三类,实行标杆上网电价(下称“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2元的政策,且新政将适用于2016年1月1日前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
  截止发稿时,《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尚未从发改委网站上找到这一政策,不过有人士透露发改委或在不久后对外公开。
  风电上网电价的下调,好于此前每千瓦时0.04元~0.07元的调整预期,此外适用的项目投运时间段也比预期要延后。金风科技(002202.SZ)、天顺风能(002531.SZ)、吉鑫科技(601218.SH)等多家风电企业或由此受益。
  电价下调幅度低于征求意见稿
  据最新政策,发改委对陆上的第1类、2类和3类资源区的风电上网电价,从原来的基准,下调了2分钱(每千瓦时);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9元、0.52元、0.56元;第四类资源区仍维持0.61元每千瓦时不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师于7日下午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调价相对复杂,但基本是下调4分钱至7分钱,对全行业的影响偏负面。如按照征求意见稿且降低4分钱来看,四类资源区的电价降幅在8%、7%、7%和3%左右。
  此前还有说法称,福建、云南、山西等四类资源区也可能被调整至三类风能资源区。但最新政策并未改动。
  “1分钱,约对应1%的投资收益率(IRR)。由于新政比《征求意见稿》的调价幅度要小,对企业而言至少有2%的IRR保住了,再加上今年的装机成本也会略降,因而估计风电项目的权益回报率在12%~13%之间。”上述分析师透露。按此政策,金风科技(在山西、云南有项目)及天顺风能、福能股份等都可能受益。
  分资源区来执行风电上网电价的政策,始于2009年7月。
  按规定,一类资源区包括内蒙古的大部分区域、新疆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等地;二类资源区为河北张家口市、承德市及内蒙古部分地区;三类则覆盖吉林白城、松原、黑龙江及甘肃部分区域等;其余区域归属于第四类资源区。
  前述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师还表示,发改委下调电价的核心原因主要是,受风机销售均价大幅下滑所致。有的风机产品售价已达到20%的下调幅度,因此内部权益回报率升了10%以上;而且,由于国家能源局也在倡导光伏发电,今明两年的可再生能源资金或出现短缺问题。就像发改委在新政中所提的那样,调价是“为合理引导风电投资,促进风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效率。”
调价为何没有“一刀切?”
  早在2014年年初时,下调风电上网电价的呼声就已出现,而且国家发改委也有意而为之。
  2014年3月,国家发改委提出的《关于 201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1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中就表示,要继续进行资源性产品等价格改革,“将适时调整风电上网价
格”。
  然而,之所以发改委出台的新政,没有像预计的那样实行所有资源区一刀切的调整方式,也是有所考虑的。
  申银万国的最新报告就提到,国内风电行业从2013年开始触底回升,仍需宽松的政策环境,因此正式调价方案比初稿有了较大幅度的改善,时间点也从原来的“2015年6月底前投运”改为了2015年年底。
  而且,由于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弃风限电”情况、可再生能源附加基金的下发也会滞后等,企业的实际现金流并不稳定,这些顾虑或是发改委下调幅度比预期要小的缘由。
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也曾说道,调整电价不是价格改革的终极目标,“在雾霾如此严重的情况下,政府应积极发展新能源,也应有配套措施来发展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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