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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领域民资引入 何时才能拨云见日?

2014-12-11 来源:中国电力报 浏览数:378

  1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巡视员欧鸿接受媒体采访,再次对《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加上此前召开的2次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3次解读指导意见,对其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指导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措施。涉及能源、电力众多领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事实上,能源电力领域引入社会资本早已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同时能源电力领域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从未减少过。
  “指导意见的印发实施,对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潜力,稳定有效投资,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表示。
  指导意见或许标志着一场能源投资盛宴开启,而这次的主角是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已较好进入风电、光伏领域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清洁能源,有利于我国推进能源的清洁化,优化能源结构。”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司长何炳光表示,“我国是世界上新能源发展最快的国家,2013年新增的光伏装机容量3800万千瓦,占全球新增的34%,风电新增1610万千瓦,占全球新增的46%,优化能源结构对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是非常重要的方面。”目前,我国在鼓励风、光电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对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实行无差别政策。而近年来,随着国家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新能源领域政策不断完善,新能源产业基本形成了平等、开放、有利于各种投资主体参与的市场环境。
  据统计,目前我国风机制造产业民间资本占50%以上,风电场开发项目民间资本占18%左右。同时,太阳能电池企业大部分为民营企业。
  “光伏项目非常适合民营资本的投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朱明表示。据介绍,2013年8月与今年8月,国家能源局先后批复了30个国家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其中26个示范区的项目业主都是民营企业或者是民营企业参与成立的企业,民营投资光伏领域效果非常明显。
  对于风电和光伏社会资本已较早进入的领域,此次指导意见印发重在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投资这些领域的积极性。
  特别的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2次新闻发布会上,分布式光伏多次被提及。
  朱明表示,为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分布式光伏发展,将进一步加强简政放权,针对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小、投资主体众多、管理程序复杂的特点,将发电的管理权限下放到地市级的能源主管部门进行相关的备案,并且对各个环节进行简化。同时,将进一步深入推进发展创新,进一步优化投资服务,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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