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方风力发电网>看资讯 >其他消息 > 新能源再现“未批先建”漏洞:系地方要求 非企业所愿?

新能源再现“未批先建”漏洞:系地方要求 非企业所愿?

2014-11-2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浏览数:582


  企业的担忧
  某光伏电站施工企业人员看到此名单时有些惊讶。他说,企业对一些新能源项目之所以“未批先建”,有几个原因。
  首先,如果是央企投资这类项目,有自身的配额完成需要。假设要做100兆瓦的光伏项目,地方发放配额的部门与央企关系较好,因此企业也知道手续办得下来,就会先建这类项目。第二,为了赢得当年的电价(第二年将会调低),获得较好的新能源项目盈利,企业也会在核准文件下发之前,先去开建工程。
  目前,我国的新能源项目已从原来的“核准制”变为了“备案制”,如果各审批和项目指标发放部门协调不足的话,将导致部分光伏、风电企业再度被点名“未批先建”。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以光伏为例,每省都有相应的电站指标发放权,能源局则主要负责对这些项目实施备案。
  假设省里有500兆瓦的光伏电站指标,它给某市有关部门分配指标50兆瓦,该市将会对一些已建起来或并网的项目公司,发放这类指标。企业获得指标后,再去能源局备案。这其实就是“未批先建”的操作。
  之所以该市会如此,也有多重原因。一是市级行政部门有压力。若把一些不开工的新能源项目,也纳入到指标内,其第二年从省级单位获得的指标,就会被相应削减。其次,国家目前也在打击倒卖光伏“路条”的个人或者企业,假设市里把(电站)指标发给一些只有路条、并没有建设欲望的企业,也会受到负面影响。
  “现在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出了文件后,企业也要多方斟酌。”国内某大型光伏电站公司副总裁表示。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还要求,被通报的企业应该高度重视问题,排查和梳理,全面审视问题,向江苏能源监管办做检查且提出有效整改措施,今后如再发生提前开工等违规建设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如有项目违规,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暂停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不办理转入商业运营手续;而电网企业应根据要求,对存在违规行为的项目暂缓办理并网手续。

【延伸阅读】

标签:

阅读上文 >> 可再生能源首提电价水平目标
阅读下文 >> 黑龙江:至2020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7200兆瓦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www.eastwp.net/news/show.php?itemid=24144&page=2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东方风力发电网

按分类浏览

点击排行

图文推荐

推荐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