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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审批简政放权续:企业“简政”的诉求更为迫切

2014-10-1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浏览数:1140

  中国风电材料设备网:能源项目审批可能既要面对核准环节多、手续复杂的老问题,又要面对简政放权后地方层面配套政策不协调等新问题。
  去年以来,按照国务院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要求,能源领域共取消和下放23项审批权。其中包括,下放风电、光伏、小水电等项目审批到地方政府;改变火电项目“逐一发路条”的审批方式,按年度向地方下发分地区的火电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近期表示,能源局将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放管并重,放而不乱。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程序,简化条件,推进阳光审批,接受社会监督。
  多位能源企业人士介绍,与以往相比,项目申报改变了“跑部前进”的模式,省级政府也制定了相应文件,审批流程有一定优化。但同时存在不同审批部门权限下放不同步,配套落实措施不到位、不协调等问题。
  能源项目核准仍存诸多问题
  据悉,今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组织12个派出机构开展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
  西北能源监管局在对简政放权情况调研时发现,目前能源项目审批核准仍存在诸多问题。能源项目核准仍然环节较多、周期较长,相对于“放权”,能源企业对“简政”的诉求更为迫切。
  根据能源企业粗略统计,一个国家规划矿区内大型煤炭项目从可研设计到核准共有约35个环节、需编制约17份专题报告、取得约50份支持性文件(其中最终提交国家能源局核准需10余个),涉及省、市、县100多个部门,平均历时5-6年;一个330千伏以上的输变电项目核准程序与煤炭项目基本相当,平均历时29个月。
  西北能源监管局副局长雷金娥署名文章中指出,部分审批内容具有重复性。如煤炭项目的初步设计与开采设计、项目选址报告评审与可研评审、工业园区整体审查与园区内各项目审查内容均有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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