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0日,《财政部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的通知》。自2013年9月25日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由原来的0.8分/千瓦时提高至1.5分/千瓦时。这项调整,为我国风电电价补贴的及时足额支付提供了保障条件。
2013年11月19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近期重点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确立了12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其中第五项仍然是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项监管,重点监管电网企业风电场并网管理情况;已核准建成风电项目并网情况;风电场及配套送出工程的协调建设情况等。
2014年1月20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集中送出与就地消纳结合,稳步推进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安全高效发展核电。2014年,新核准水电装机20GW,新增风电装机18GW,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0GW(其中分布式占60%),新增核电装机8640MW。制订、完善并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全额保障性收购等管理办法,逐步降低风电成本,力争2020年前实现与火电平价。优化风电开发布局,加快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能资源开发。有序推进酒泉、蒙西、蒙东、冀北、吉林、黑龙江、山东、哈密、江苏等9个大型风电基地及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合理确定风电消纳范围,缓解弃风弃电问题。稳步发展海上风电”。
2014年2月1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列入“十二五”第四批风电核准计划的项目总装机容量27600MW。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云南省的核准计划另行研究。各电网公司要积极配合做好列入核准计划风电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工作,落实电网接入和消纳市场,及时办理并网支持性文件,加快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风电项目建设与配套电网同步投产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