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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集团与深圳能源集团“联姻” 产业互补性高

2014-08-30 来源:南方网 浏览数:623

  8月20日,明阳集团与深圳能源集团在中山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明阳集团董事长张传卫与深圳能源集团董事长高自民代表双方签字。中山市副市长冯煜荣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前,在张传卫董事长等集团高管陪同下,高自民董事长一行参观了电力电子、高倍聚光太阳能及3MW风机生产车间,对相关产品技术性能和生产情况进行深入了解。
  据悉,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涵盖内容主要涉及八个方面。
  (一)双方同意加快推进广东省内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合作。明阳集团提供广东省内风电项目合作目录,双方探讨项目合作方式。
  (二)双方同意加强广东省海上风电开发中密切合作,共同争取在广东省内获取更多的海上风电资源,争取在湛江、潮州等地区启动海上风电项目。在项目开发上,明阳集团可凭借风机制造技术的优势及海上“风机岛”的实施经验,深能源集团可凭借风电专业化运营和工程管理的经验,合作提出最优化的解决方案。
  (三)双方认识到资本与产业的结合对推动广东省可再生能源开发的重要保障作用。双方基于广东省政府已批准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基金方案,同意筹备发起并创立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产业基金,创造新能源项目开发的新模式,为实现双方新能源战略提供保障。
  (四)基于省政府支持成立金融性租赁公司,双方同意筹备发起设立金融性租赁公司,开拓融资渠道,进入银行间市场,为新能源项目开发获取低成本资金创造有利条件。
  (五)双方同意建立产业发展协同机制,在云南、新疆、甘肃、青海、内蒙等地区的项目开发和装备制造方面,进行优势互补,共同争取资源;同时双方合作大力拓展全国分布式清洁能源:低碳城市、低碳县城、绿色循环经济园区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建设,争取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改市”城市建设计划及锡林格勒盟分布式能源计划中能够启动风光互补发电示范项目;就双方存在合作关系的项目,同等条件下,深圳能源集团优先考虑使用明阳集团提供的设备。
  (六)双方同意就明阳集团在西部各地区布局风电、光伏、生物质能源产业所形成的风、光资源进行项目联合开发,可以采取项目转让、合资合作及项目EPC总包等合作方式;同时就明阳集团在黑龙江、新疆、内蒙古等地区已经投资形成的风电项目,开展合作讨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进行项目转让。
  (七)基于双方的海外产业布局和风光项目资源控制,双方可以通过股权投资、合资等多种合作模式实施海外风电项目的开发,在实现投资高收益的同时,为中国新能源战略走向世界,进一步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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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明阳集团与深圳能源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阅读下文 >> 到2020年底 湖南省风电力争达7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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