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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并网配额或年内出台各省之间暂不会展开可再生能源配额交易

2013-10-09 来源:中国能源报 浏览数:521

  据国家发改委权威专家透露,由国家能源局牵头制定的《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将于年内发布,目的在于以制度规定保障可再生能源的并网比例。
  上述专家表示,该办法基本框架是,将全国各个省份分为四类,每一类地区规定不同的消纳比例,但是部分省市的消纳比例将有所调整。
  该专家称,上述办法以促进各个省份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为目标,“十二五”期间并不会展开各省之间可再生能源配额的交易。
  全球风能理事会的一位专家表示,新一届政府一直比较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今年也出台了很多促进政策。解决风电等新能源的并网难问题,配额制将是有效措施之一。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将全国各个省份分为四类:一类地区中的内蒙古东部、西部电网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例为15%,陕西、宁夏、甘肃、新疆、西藏、辽宁、吉林、黑龙江八地电网消纳比例为10%;二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青海、云南七地电网消纳比例为8%;三类地区江苏、上海、广东、湖南、福建、河南、安徽、湖北、广西、海南十地电网消纳比例为4%;四类地区浙江、贵州、四川、江西、重庆五地电网消纳比例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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