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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全额收购”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写入《可再生能源法》

2012-08-06 来源:中国风电材料设备网 浏览数:669

  电监会近日发布的《重点区域风电消纳监管报告》指出,“保障性全额收购”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已经写入了《可再生能源法》,未来电监会将加强风电并网的监管。
  目前全国重点区域风电“弃风”越来越严重,风电配套并网工程建设滞后成为主要成因之一。《报告》显示,“三北”地区并网装机容量和发电量都占全国85%以上,但弃风情况比较严重,2011年全年弃风电量达123亿千瓦时,对应电费损失约66亿元。而截至2011年底,国家电网公司风电并网工程累计投资440亿元,尚不及自2006年到2011年电网建设总投资的5%。
  《报告》分析,风电建设速度与电网建设速度不同步,加剧了部分地区运行受阻现象。由于风电本地消纳市场空间有限,部分地区输送通道能力不足,既不能就地消纳,也不能及时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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