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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弃风率超过20%将不安排新的风电项目建设

2012-03-30 来源:中国证券报 浏览数:2189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规范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直指部分地方不按国家统一规划,擅自审批计划外新项目,导致国内众多地区风电场存在严重的“弃风”现象。通知要求各地应集中清理计划外项目,并提出未来将严控弃风量达20%以上的风电基地上马新项目。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处获悉,目前国家能源局已正式下发2012年度共计1676万千瓦风电规划项目,新建项目分布将重点向“三北”(东北、华北和西北)以外地区倾斜。这意味着未来风电产业发展的重心将逐渐走出传统的风电大基地,未来以安徽、湖南、湖北等为代表的风能资源稍差的低风速地区风电开发进程将加快。
  去年“弃风”损失百亿元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2011年“弃风”现象相较往年有愈演愈烈之势。国电龙源电力总经理谢长军此前曾表示,全国范围内平均风电弃风电量占比达20%,直接经济损失达近百亿元。
  前述能源局人士表示,大量弃风的原因主要在于风电项目建设速度与配套输送通道建设严重不协调,一些地方为消纳送不出去的风电,竟开工建设大批电解铝、重化工等高耗能项目,与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宗旨不符。
  基于此,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加强风电功率预报、提高风机并网技术水平、加强用电需求侧管理,以及采取风电供热及储能等多种措施,积极开拓风电市场,提高风能利用效率。并明确提出,对风电弃风率超过20%的地区,原则上不得安排新的风电项目建设。
  “20%的弃风率的要求是基于从风电项目运行经济性角度考虑而提出的。”该人士表示,如果按照去年全国风电可利用小时数1900小时以及现有风电场设备造价综合水平核算,弃风比例高过20%的项目不可能实现盈利。
  二批规划项目将移出大基地
  通知指出,目前,在风能资源丰富“三北”地区,风电场运行困难,大量弃风问题更突出。尽管风电资源优越,但大量的“弃风”现象已致使“三北”地区风电场运行的可利用小时数不足1800小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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