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推手左走还是右走?
风电大发展,得益于政策支持,这是不言而喻的。《可再生能源法》中规定设立可再生能源基金,据悉,基金的主要作用就是补贴风电,因为同样作为可再生能源的太阳能发电还远不及风电的规模。
但有些政策却“好心办了坏事”。
比如,国家相关部门曾经提出要振兴装备制造业,便鼓励一些风机制造企业与风电场捆绑,互相扶持。“初衷很好,却无形中限制了市场的有序发展。并提出‘风电设备国产化率要超过70%’,种种条件累计,只能那几家企业胜出,外企则更难。每次特许权招投标前都要召开碰头会,这也不难解释为什么有几家总是中标了。”上述外企驻华代表抱怨道。
70%这个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2005年,我国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规定:“风电设备国产化率要达到70%以上,不满足设备国产化率要求的风电场不允许建设。”但今年年初,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正式对外确认,国家确实已经取消了这一规定。也就意味着放开了对外企的限制。
“还有税收政策,反倒促成了局部地区的保护主义。”对于税收,一度成为业内人士必讲的话题。
按照规定,在某地建设风电场,地方政府就会提出“资源换市场、市场促发展”的思路,意思就是说,要求风电开发企业优先使用本地生产的风电机组,或者直接与设备制造厂家捆绑引入,因为只有在当地设立制造企业或者某大型制造企业分厂,税收才能留给当地政府,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风电设备制造产业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局面。
“政策必须起到正确引导的作用,而不是一味助推,否则可能偏离方向。国家相关部门现在迫切要做的应该是,前期做风力资源的详细调查,分几个等级,在合适的地方建风场,把位置定下来,再完善风机进入的门槛资质等检验、测试的标准,叶片怎么检验,齿轮箱怎么检验,必须有标准。现在是系统没有建设起来,就大干起来了,形成了一片欣欣向荣的假象。”倪维斗说,“国家把装机定为衡量标准,而不是发电量,本身导向上就有问题。”
某风电业内人士也持相同的观点,他说:“很多规定比较死板,比如95%的可利用率是对于机器质量的主要指标。可利用率怎么计算的?一年8760个小时,在这些小时中,比如有3000小时的风是可以使风机运转的,这3000小时中风机必须有95%的时间是运转的。这里面就有缺陷,风力发电靠风吃饭,现在有一个问题,风大的时候风机坏了怎么办。所以衡量的标准应该是发电量和赚了多少钱,而不是可利用率是多少,装机的增速有多大。”
因此,在单纯追求片面指标的情况下,国家越想推动国产风机的发展,企业反倒只在这个框架下拼命追求装机,增加量而忽略了质。“这是一连串的问题,就像蝴蝶效应一样,不知道在哪个环节出了小问题就影响到整个风电产业,所以做风电,必须要有忧患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