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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定价新机制“亮剑”助推新能源扬帆

2009-07-27 来源:世界能源金融网 浏览数:2771

  自光伏发电上网价格招标后,又一项重要的能源价格制定正在悄然成型。
  7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国内风电上网价格由项目招标价,改为固定区域标杆价。
  在经历了诸多争议和角力后,中国风电行业此次可望步入全新的发展轨迹,对于此前饱受外界批评的风电招标电价,发改委改为按固定区域标杆定价。
  根据《通知》规定,按照国内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四类资源区的标杆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
  发改委表示,此次出台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是对2006年颁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补充和完善。它有利于改变当前风电价格机制不统一的局面,进一步规范风电价格管理,有利于引导投资。
  《通知》称,今后新建的陆上风电项目,统一执行所在风能资源区的标杆上网电价;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将根据建设进程另行制定。但《通知》并未详细说明四类资源区的具体划分方式。
  《通知》同时规定,继续实行风电费用分摊制度,风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
  浙商证券新能源分析师张延兵表示,标杆电价法有利于规范市场和价格机制。当前风电场普遍经营困难,一是因为招投标制度下的低电价,二是因为电网接入跟不上。现在上网电价政策较之前的招标制度更有利于发电企业,还有利于引导资金投入。此价格已与火电上网电价相近,并且接近风电的发电成本,但受益于前期规模化发展,企业还是会有微利,从长期来看有利于今后风力发电的推广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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