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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定价新机制“亮剑”助推新能源扬帆

2009-07-27 来源:世界能源金融网 浏览数:2777

  关于风电是实行招标制还是固定电价制,长期以来都是国内风电行业关注的焦点,相关政策的制定也几番摇摆。
  发改委从2003年开始推行风电特许权开发,即通过招投标确定风电开发商和上网电价。
  2005年11月8日,发改委办公厅在一份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风电的上网电价将采取固定电价;风电电价由两部分构成,即以燃煤为参照的标杆电价,加每度电0.25元的风电补贴电价。
  而2006年年初,在正式颁布实施的细则之中,这一规定被改成“风力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
  自2003年开始实行风电项目特许招标以来,一些企业为了抢占风场资源,压利润不压成本,整个风电产业处于无序发展状态,真正的投资者被拒之门外。业界普遍期待决策者能够明确招标的标准和规则,实行固定电价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有专家分析认为,之所以选择招投标制而不是固定电价制,一是希望对国内风电设备制造商进行保护,二是担心风电场盲目上马,不考虑后期的电网配套输出和电力消费问题,发出来的电无法并网销售,造成资源浪费。
  对于前者,安信证券首席电力行业分析师张龙 认为,只要国产设备质量过关,企业还是情愿采购价格相对便宜的国内产品,标杆电价总体而言对国内产品有利。
  而对于后一种担心,按照张龙的说法“现在已经是这样了”。他认为,与目前风场资源浪费比比皆是刚好相反,树立标杆电价反而能使企业控制建设成本的动力更足,企业也会更倾向于选择发电好的区域设立项目,
  “发改委此次的举措对整个产业是一个重大推动”,北京群鹰创业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韩晓平 表示,标杆定价的好处是,明确了发电价格和发电时间,企业能够选择合适的发电机组,从而提高了风力资源的使用效率。
  在他看来,更重要的一点是,电价固定,企业可以进行项目融资,而项目融资不同于股权融资,并不占用企业债务。
  在此之前,由于项目审批和电价等不确定性因素多,风电企业进行项目融资时普遍存在一定难度。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调研部主任沙亦强分析指出,风电领域“跑马圈地”由来已久,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通过标杆电价,建立合理的电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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