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电材料设备网:1月7日,几大发电集团均接到国家发改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将第Ⅰ、Ⅱ、Ⅲ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调2分钱,第Ⅳ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电价不变。此次调价规定适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2015年1月1日前核准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
陆上风电电价调整的靴子终于落地。
自去年9月出现下调风电价格传闻之后,业内人士对此反应不一,部分地区甚至出现“抢装潮”。如今传言做实,有企业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调价相对温和,对于行业及企业影响相对有限。
幅度低于预期
通知提出,陆上风电继续实行分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将第I类、II类和III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9元、0.52元、0.56元;第IV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时0.61元不变。
此前执行的是2009年发布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当年7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发布《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分别为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千瓦时。
事实上,从2011年开始,国家发改委已在酝酿下调上网电价。在去年9月召开的“陆上价格座谈会”上,国家发改委初步设定陆上风电标杆电价原先每千瓦时0.61元的地区下调2分钱,其他区域每度下调4分钱。这遭到了风电企业的强烈反对,多方博弈之后,电价下调幅度最终被减半。
“国家发改委在调价之前已做过精确测算,如今风电场建设成本大幅下降,调价窗口自然开启。”一位政府部门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风电电价下调就是还原产品商品属性、顺理成章的事。”
除了成本下降等客观因素,此次陆上风电电价调整还传达出政府的另外一层深意,即合理引导风电投资。
一位国家能源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方案对Ⅰ、Ⅱ、Ⅲ类风区电价的调整幅度稍高,因为这三类风区目前恰好是我国弃风限电和开发企业亏损严重的地区,电价下调有利于进一步控制“三北”地区的风电装机节奏,反映出电价调整与产业战略调整密切配合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