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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新风恒远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 风电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0-03-25 浏览数:61

  哈密新风恒远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  风电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哈密新风恒远十三

  哈密新风恒远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
  风电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哈密新风恒远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行,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风电机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哈密新风恒远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风电机组设备采购。
  (2)工程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哈密十三间房。
  (4)招标范围:
  单机容量1500kW及以上(总容量为49.5MW,可上浮小于1台单机容量),适应招标项目风资源条件和环境条件的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附属设备/系统、中央及远程监控系统、功率控制系统、通用及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和易耗品、相关技术服务、五年质保期服务及大部件质保服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计划供货时间:计划于2020年8月1日开始供货,2020年10月1日前供货完毕(具体交付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6)设备交货地点为:哈密新风恒远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指定地点(机位点)车板交货。
  2、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和提供风力发电机组设备资格和能力的制造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有五年(含)以上风力发电机组设计、生产、供货经验和运行业绩,具备1500k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总装能力,能够按照招标要求及时完成供货和提供服务。
  (3)投标人生产的风力发电机组在中国境内已有不少于1000台通过240小时试运行业绩,设备质量和技术服务信誉良好。
  (4)投标人所投机型须取得国内具备资质的风电设备认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产品性能测试报告和型式认证证书。所投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风轮叶片、齿轮箱、发电机和轴承等关键零部件,须按照《GB/Z25458-2010风力发电机组合格认证规则及程序》通过型式认证,并取得合格的型式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认证证书。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3月25日起至2020年4月14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3月25日起至2020年4月14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有意向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迎宾路支行;账号:991903302910205,汇款用途注明:招标编号:NER-JT-WZ/2020005G。另将单位投标意向函(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联系方式内填写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E-mail地址)、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代理商授权证明等)、银行汇款凭证、开发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E-mail形式发送至新能源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xjnerzb@163.com,招标中心在收到邮件中需要包含的文件内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邮箱。
  5、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5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5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在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开标(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203室),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http://www.chinabidding. 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xjner.ne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之间的联系以书面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
  联系人:于杰
  电话:0991-5506135
  邮箱:xjnerzb@163.com
  招标人: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
  联系人:贾文海
  电话:0991-392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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