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规划纲要文件提出,要扩大西部白城市、松原市、双辽市等地省内消纳新能源规模。在中东部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分散式风电及分布式太阳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 “吉电入京”配套新能源基地建设。到2030年,风光开发建设规模达到7000万千瓦。全力推动 “吉电入京”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加快建设省内配套火电及新能源项目,实现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提升吉林省新能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能力。
大力推进大规模集中式储能建设,推动液流电池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重力储能、构网型储能等多种技术路线协同发展。鼓励产业园区、工业企业、算力设施、充换电站、通信机房、交通枢纽等场区建设用户侧储能。到2030年,全省新型储能规模不低于300万千瓦。
明确深化“绿电十消纳”模式。科学研究制定绿电直连相关方案,营造经营主体竞相开发新能源的浓厚氛围。迭代完善氢能“1十N”政策体系,推动新能源开发向以氢基绿能为主的非电利用、产业耦合转变。拓宽新能源直供模式适用范围,重点支持绿氢化工、钢铁冶金、算力设施等领域新增负荷,推动建成松原、辽源、四平3个国家级零碳园区,实现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就地转化和产业互促相协同。

氢能与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推动绿氢转化为绿色合成氨、绿色甲醇等绿色化工产品.。谋划“白城-长春-延边”与“哈尔滨-长春-大连”横纵两条氢能走廊。研发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





详情如下: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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