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文件指出,落实国家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易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要求,涉及清洁生产、循环利用、能耗等领域标准;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动力电池、充电桩、退役光伏风电设备等产品设备和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等领域标准;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二手电子产品可用程度分级标准。
全文如下: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工作的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等规定,现组织开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集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一)立项范围
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为满足我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地理标志产品等特殊技术要求,或者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需要统一技术要求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二)立项重点
1.消费品相关标准。涉及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升级,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等产品更新换代和以旧换新等领域;地方特色食品、新兴产业食品以及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等。
2.设备相关标准。涉及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标准,老旧电梯和超设计使用年限大型游乐设施的更新,提升设备安全等。
3.能耗排放标准。涉及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化工、轻纺、电子等领域;应用锅炉、电机、泵、冷水机组、数据存贮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的能耗标准;碳测量、碳核算、碳评价等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生态环境、安全等领域标准。
4.循环利用标准。落实国家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易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要求,涉及清洁生产、循环利用、能耗等领域标准;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动力电池、充电桩、退役光伏风电设备等产品设备和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等领域标准;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二手电子产品可用程度分级标准。
(三)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建议,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
2.申报项目应当具备一定的研究和实践基础,标准技术要求科学合理,且适宜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3.申报单位应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能顺利进行。
4.申报项目应事前经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四)申报方式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立项的,向我局提出立项申请。
有关行政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也可以直接向我局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1.《东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
2.标准草案(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
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原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1楼110室;
电子邮箱: dgbzhk@126.com。
二、鼓励开展相关团体标准研制
鼓励各有关单位,社会团体围绕我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结合本单位业务范围,研究制定原创性、高质量的团体标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择扰对适用范围广、实施效果好,并已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予以支持。
附件 东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doc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联系人:程泽伟,联系电话:0769-23109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