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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达3GW以上!云南保山市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计划

2024-04-11 来源:云南保山市人民政府 浏览数:120

文件指出,以“绿色能源强市”为重点,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化转型。继续做大做强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调发展,构建承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在适宜园区开展“源网荷储充”一体化试点。加快推进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继续开展大江干流水电站前期研究,促进大中小水电与光伏、风电优势互补,构建智能、高效、绿色、可靠的智能电网。

近日,云南保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保山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件指出,以“绿色能源强市”为重点,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化转型。继续做大做强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调发展,构建承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在适宜园区开展“源网荷储充”一体化试点。加快推进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继续开展大江干流水电站前期研究,促进大中小水电与光伏、风电优势互补,构建智能、高效、绿色、可靠的智能电网。

到2025年,清洁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60%以上,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初具规模。加快构建以绿色能源产业为主导,以绿色生物制造、绿色轻纺、绿色建材产业为特色的“1+3”工业产业体系。高效推进云南通威二期20万吨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积极推动云南通威绿色硅光伏一体化发展项目、永昌硅业10万吨工业硅等项目落地建设。聚焦电池片、光伏组件等环节开展精准招商,力争下游产业项目实现突破,基本构建起绿色硅光伏全产业链。

全文如下: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保山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计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计划的通知》(云政发﹝2022﹞1号),推动保山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盯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打好八大突围战,坚持重点突破、创新引领、稳中求进、市场导向的原则,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以绿色低碳为导向,大力推进能源、产业、运输、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把保山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新时代保山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全面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保山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元素更加丰富,“高原特色产业”优势更加凸显、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碳汇水平持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企业循环经济试点得到推进。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3%、激励目标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0%。

二、全面构建保山特色绿色产业体系

(三)以“绿色能源强市”为重点,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化转型。继续做大做强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调发展,构建承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在适宜园区开展“源网荷储充”一体化试点。加快推进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继续开展大江干流水电站前期研究,促进大中小水电与光伏、风电优势互补,构建智能、高效、绿色、可靠的智能电网。到2025年,清洁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60%以上,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初具规模。加快构建以绿色能源产业为主导,以绿色生物制造、绿色轻纺、绿色建材产业为特色的“1+3”工业产业体系。高效推进云南通威二期20万吨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积极推动云南通威绿色硅光伏一体化发展项目、永昌硅业10万吨工业硅等项目落地建设。聚焦电池片、光伏组件等环节开展精准招商,力争下游产业项目实现突破,基本构建起绿色硅光伏全产业链。

(四)以“高原特色农业产业”为抓手,深入推动农业绿色化发展。树牢“资源为王”的意识,做好“土特产”这篇文章,聚焦“1+10+2”产业,突出粮食、蔗糖、蔬菜、生猪、肉牛、咖啡、坚果、烟草、茶叶、中药材、水果、花卉、乡村旅游等重点产业,围绕农民持续增收目标,坚持绿色引领,提升设施装备,夯实发展基础,提高重点产业综合生产能力。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扩大绿色有机种植面积,提高绿色有机水平,推广绿色优质高效栽培技术,推进优势种质资源向优势区聚集,建设现代化核心示范样板基地。到2025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达到776户以上,农林牧渔总产值515亿元、加工产值达到1600亿元。推广农业节水灌溉,加强田间灌溉设施建设,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8.93万亩;合理规划养殖生产布局,促进高原特色淡水渔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和渔业高质量发展;推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推广“稻鱼”综合种养等现代生态循环产业新模式。

(五)以做优“文旅融合发展”为导向,提升服务业绿色化水平。推动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衡发展,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服务设施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规范有序,文化旅游品牌世界知名,创建提升一批高A级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消费集聚区,健康生活目的地、文化旅游胜地建设水平加快提升,全市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快推进全市重点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和旅游集散体系融合建设,推动文化旅游业以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以产业链的中低端向中高端跨越,不断拓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保山篇章。到2025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实现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5%以上,文化旅游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显著提升。加快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农村公路、机场铁路等交通项目实施,健全重点旅游景区交通集散体系,有效衔接和服务重要旅游景区及古镇村落,满足旅游出行需求;全面实施绿美交通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绿美公路、绿美机场、绿美铁路、绿美站场、绿美服务区建设,营造“畅安舒美”出行环境;深入推进“交旅融合”创新交通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借助“保交行”“小黄牛”等平台载体,鼓励发展定制化旅游运输服务,为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交通服务。引导会展企业、展馆方、搭建商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鼓励政府办展率先使用环保型材料。以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为创建主体,打造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实施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商场。

(六)深入实施节能降碳行动。科学开展能耗“双控”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对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科学有序做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提高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以现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重点,加快实施钢铁、化工、有色、建材、造纸等行业绿色低碳改造。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推行绿色制造、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推进入园企业绿色工厂建设,加快建设绿色园区、低碳园区。

(七)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在重点资源型产业中推广应用新型节能环保技术,发展高效节能产业;在矿产资源开发、工业固废和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研究逐步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条,发展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全面实施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治理,发展以环保技术、环保应用和服务为主的环保产业。加强技术支持、融资服务、产业链配套等。在清洁能源、绿色硅、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培育一批绿色产业示范。

三、有序构建绿色流通贸易体系

(八)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航道、绿色站场等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在生命周期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创新“路景融合”模式,持续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和绿色服务区设施建设。加强廊道、土地、空域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继续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强化“四新”技术的实际运用,提升沥青路面旧料循环利用效率,科学处置公路建设、养护废弃物、航道疏浚土,切实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保护好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绿色运输系统。以“公转铁”、“公转水”为核心继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鼓励应用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高效运输组织模式。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完善干支衔接的公共货运枢纽设施,优化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促进城际干线运输和城市末端配送的有机衔接,持续推进邮件快件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和可循环,推广循环周转袋、循环箱、共享快递和冷链保温箱等技术装备应用。推动邮政快递绿色发展,建设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的邮政快递网点,提高循环中转袋使用率、绿色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装置覆盖率。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保护生态环境、坝区资源和基本农田,围绕高黎贡山地区保护和发展,强化高黎贡山、怒江、澜沧江等生态敏感区保护措施,打造绿色交通走廊,服务生态屏障建设。开展爱国卫生、路域环境整治、厕所革命、广告类设施清理、普通国省干线服务区整治提升等专项整治。优化设计铁路车站站房、站前广场、进站道路等设施,开展铁路红线外安全隐患整治和绿化美化,推动设施与周边环境协调发展。淘汰国三排放标准老旧柴油货车。完善行业环保监管体系,加强澜沧江、怒江等重点水域污染物排放的监测监控。加强港口泊位防污染处置能力,提高船舶溢油防控和污水处理能力,强化污染治理,加强公路、航道、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污染治理,确保生产生活污染物达标排放。

(九)推进绿色物流建设。完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枢纽体系。依托蒲缥综合货运枢纽、保山现代物流中心等大型货运枢纽,优化城市内共同配送节点网络和末端站点,推动建设“区域级物流园区(中心)+企业级大型共同配送中心+末端配送公共站点”三级城市配送网络节点体系。加强配送货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探索通过设置专用临时停车位、利用出租车停靠站等方式,增加停车供给满足临时停靠装卸需求。推动城市规划专用卸货场地,推动设施共享共用。提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组织效率。加强“统仓统配”“一车多单、多点卸货”“标准化托盘共享”“带板运输”等创新组织模式创新应用。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的改造升级,加强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的推广,完善新能源货车充电配套设施,出台新能源物流车便利化通行政策。积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推动干线货运与城市配送等企业之间开展联盟合作,共同开展跨区域落地配、同城共配等业务协作。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在运输、仓储、装卸等物流环节的融合应用,减少返空、迂回运输以促进节能减排,加强保山市智慧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和中国保交行智慧出行网络货运平台等智慧物流项目的应用和发展。

(十)推动贸易结构绿色化。不断优化贸易结构,结合本地产业实际推动贸易结构绿色化。探索推动跨境电商、服务外包等新业态培育工作。深化与周边国家合作,加强“一带一路”农业合作,推进省级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围绕保山市咖啡、茶叶、山葵等出口优势产品,做好企业服务,鼓励企业推动出口产品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发展,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扩大地方特色产品出口。

四、提升城乡建设绿色化水平

(十一)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结合全市城市发展实际和污水处理条件,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污水处理厂新建和改扩建工程,推动污水管网全覆盖,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结合城市更新等工作,加快推进实施城区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雨污管网错混接点整治、雨污分流、建制镇截污管网建设、污水直排口整治工程,加快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结合城乡扩展、人口增长,超前谋划储备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规范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加强可回收物回收、分拣、处置设施建设。积极鼓励生活垃圾小型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措施,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提升至60%左右,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0%,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55%和4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40%以上,农药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5%以上。

(十二)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土地使用效率,引导城市绿色发展。持续推动新建建筑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强化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稳妥发展绿色装配式建筑和技术体系,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进一步健全绿色建筑全流程监管体系,到2025年,力争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

(十三)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推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统筹新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物资储备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短板,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工作的指导和环境监管。督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配备数量充足的收集、转运周转设施和车辆,做到及时收集、应收尽收、应处尽处、规范处置。加快推进保山市4县区医疗废物联合处置中心建设项目,5县(市、区)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

(十四)持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存量和城镇低效用地,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整城镇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拓展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绿色公共空间,挖潜增绿。持续建设“美丽县城”,推动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设“花园城市”。到202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科学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打造一批“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持续建设特色小镇。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统筹县域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推进以源头减量、就地消纳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巩固卫生城镇创建成果,争取国家卫生乡镇占比达到10%以上。

五、健全绿色低碳生活和消费体系

(十五)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鼓励采取消费补贴、积分奖励、定点售卖等方式引导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产品认证采信力度,发挥绿色标识作用。倡导绿色餐饮消费,把绿色餐饮融入服务流程,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绿色消费。持续开展全民节水行动,倡导优先购买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选树绿色家庭和最美家庭,提升家庭成员生态文明意识。持续巩固保山中心城市公交都市创建成果,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深化绿色低碳出行理念。持续推进“绿色出行”示范创建专项行动,实现绿色出行比例和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双达标”。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综合运输的整体效率,推动大宗货物向铁路运输转移,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以隆阳区和腾冲市作为重点区域,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倡导低碳型交通消费和出行方式。积极研究并适时出台营运车辆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的鼓励性政策措施,助力“蓝天保卫战”。合理安排客运线路,完善隆阳、腾冲至龙陵、施甸、昌宁的道路客运班线以及各区县公交线路的信息监测,提高客运车辆的实载率。发扬绿色交通文化,深入开展绿色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节能环保意识和能力。

(十六)创建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将推广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绿色采购制度,引导国有企业优先采购和使用绿色产品及服务。鼓励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优先采购秸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动公共机构开展低碳引领、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替代、节水护水、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绿色办公、绿色生活方式等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完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标准体系。推进无废社区、无废企业、无废学校建设。到2025年,力争85%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七)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培育绿色技术领域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承担省级绿色能源、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等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获取和转化一批科技成果,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增强重点产业科技支撑能力。持续推进重点产业和重要领域绿色改造、绿色转型,加快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建设一批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加快促进产学研用融合。

七、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支持

(十八)健全绿色价格收费制度。快速推进城镇供排水价格改革,科学合理制定污水处理价格,探索促进中水运用的价格机制。完善居民阶梯电价、阶梯气价、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规范调整城镇垃圾处理价格,确保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全覆盖。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理价格机制。

(十九)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及时下达耕地力保护补贴,督促县(市、区)做好耕地力补贴兑付工作,确保农户种植积极性不受影响;全面落实国家和授权省级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加强税法执行效果问效,加强税源调查及税收分析,关切企业困难,洞察企业发展,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化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引导支持绿色环保企业发展,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环保企业上市。

(二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深化政金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绿色信贷投放,积极支持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绿色服务等绿色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绿色发展基金,支持绿色环保企业发展。加强绿色环保企业规模化发展培育,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环保企业上市、到新三板和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全市绿色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一)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和统计监测体系。推动高原特色农产品、地理标识产品等绿色产品认证和服务认证,加强对服务认证、绿色产品认证和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的监管,定期发布有机产品认证信息,完善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从严查处有关认证违法行为。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持续加强碳排放总量控制、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强化统计信息共享。

八、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二)抓好贯彻落实和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和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艰巨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确保行动计划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市直有关单位要齐抓共管、协同发力,市发展改革委要强化统筹,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项目化、责任化、时限化任务清单,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和模式,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各类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绿色发展的显著成效和先进典型,倡导绿色生活习惯,适时曝光负面典型,为绿色发展营造良好舆论。

附件:1.保山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目标情况表

2.保山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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