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的建议
(科技界别工作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我市海域风力资源丰富,发展海上风电是顺应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趋势,聚焦能源安全供应和绿色低碳转型,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发展战略的有效途径。
发展优势和产业前景
我市发展海上风电产业具备资源、区位和政策等多重优势。季风气候明显,风力较大,处于黄海北岸风能资源丰富带内,发展海上风电具有天然优势。临港产业发达,拥有港口码头、泊位,可为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落地提供便利。作为东北地区仅有的沿海沿边城市,振兴东北、兴边富民、开发开放等优惠政策也为发展海上风电产业提供了保障。
目前,我市海上风电场共规划场址4处,全部开发完成后,估算总投资1030亿元,每年可提供230亿千瓦时绿色电力,上缴各类税收10.5亿元,可提供就业岗位3000余个,带动风机整机及配套设备年产值达到160亿元。同时每年可替代标煤683万吨,二氧化碳减排1894万吨,节约淡水资源6552万立方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科技界别工作组 安凤军
相关建议
我市发展海上风电机遇突出,建议在积极争取海上风电建设指标同时,加强内引外联,按照“1+1+N”的工作思路(即谋划布局一个装备制造产业基地、研究出台一揽子配套扶持政策及实施方案、引入N个风电开发商优中选优确定海上风电开发商),加快推进海上风电及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加强组织保障,超前做好相关规划
海上风电产业发展涉及面广、制约因素多、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做好多方面沟通协调工作,必须建立高效的海上风电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建议成立由市主要领导同志牵头,发改、自然资源、工信、生态环境、交通、农业农村、海事、军事等相关部门及海上风电规划设计单位等组成工作专班,分工负责、协同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结合海上风电产业发展趋势,立足实际,着眼长远,高标准编制海上风电产业规划,科学谋划海上风电总体开发布局,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开发时序和主要任务。按照“一港两园”(即大型设备产业园临港而建,小型设备产业园临市而建)的海上风电产业基地总体布局,编制园区开发规划,优化建设方案,落实园区投资主体,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推进主机制造和关键零部件相关项目及早开工建设,促进海上风电项目落地投产。
(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支持东北边境地区提升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为指引,加快编制完成东北亚国际海上试验风场白皮书,争取国家多个部委支持,从而发挥我市边境海域的优势,拉动外资及带动国内资产投资。积极寻求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水规总院、国家能源局支持,在登录点路由、风电指标分配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倾斜;协调省生态环境、省电力、省海事等相关部门在项目推进和建设中给予支持。密切跟踪国家海上风电政策动向,借鉴山东等海上风电开发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和海上风电成本,从要素保障、财政补助、基金设立、科技研发、上网电价、海缆送出、消纳支撑、金融支持等方面,研究提出支持海上风电发展和园区建设的配套政策,推动我市海上风电快速起步、规模发展。
(三)壮大风电产业集群,延长产业链条
以新能源风电海工装备制造为发展方向,围绕“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构建风电投资主体与海上风电装备制造融合发展新格局”的规划理念,坚持“立足辽宁、面向东北亚、辐射全世界”,围绕风电海工装备制造产业关联集聚发展,全力打造产业链价值链高度一体化的海上风电全产业海工装备基地。依托我市丰富风能资源,加强与大型电力企业合作,优选综合实力强、经营业绩好、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强、社会贡献度高的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加快推动风能产业开发利用。紧密依托丹东丰能、东港电磁线等本地核心企业,积极与大型风电装备制造企业联动,吸引风电组件研发、运维、生产、销售等上下游企业投资落地,实现风电产业集群化发展。在推进海上风电开发的同时,结合我市产业特点,积极引进制氢、新型储能、海工装备制造等产业,打造百亿级的清洁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充分利用我市海洋养殖的资源、技术等优势,加强海上风电海域的水上与水下的立体综合开发。引导风电开发企业与大型渔业养殖企业合作,探索海上风电开发使用与网箱养殖、人工鱼礁一体化融合发展模式,提高项目整体收益率,实现海洋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撰稿人:安凤军 系东港市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