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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加快发展沿海风电产业 打造以烟台、威海等5个百万千瓦风电基地

2009-12-26 来源:中国风电材料设备网 浏览数:1131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加快我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的文件,文件称:加快培育新能源产业,是我省在新的形势下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细化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努力把新能源产业发展成为我省的战略新兴产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加快发展沿海风电产业。加快沿海陆域和海域风能资源开发,重点支持10家资金实力雄厚、管理运营经验丰富的大企业集团,紧紧围绕打造烟台、威海、东营、潍 坊和滨州5个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对风机年利用小时数2000小时以上的风资源进行集中连片开发,建设单机规模1.5兆瓦及以上、总规模不低于20万千瓦, 装备技术先进的风电场。3年新增风电装机规模220万千瓦,到2012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300万千瓦以上。
  加快发展高端风电 装备制造业。鼓励和重点支持5家企业积极引进先进的风电设备制造技术,并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发展1.5兆瓦级及以上大容量风电机组及配套风力发电 机、机械传动、运行控制、变频器等高端产品,严格限制风电设备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提升风电制造业水平,实现风电装备的本地化制造。到2012年,全省 1.5兆瓦级及以上风电整机配套生产能力达到3000台(套),容量400万千瓦以上。
  资金扶持政策:设立扶持新能源发展的专项资金。在保持现有财政扶持资金渠道不变,进一步整合和提高扶持效果的基础上,从2010年到2012年,每年省级财政安排 2亿元、省基建基金安排2亿元,3年共筹集12亿元设立省级新能源专项资金,集中使用,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等形式,加大对重点新能源生产、推广应用 和技术研发等环节的资金扶持,努力促进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省级新能源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价格扶持政策:为加快风电产业发展,2010-2012年我省风电上网电价在积极落实国家补贴电价的基础上,省里适当给予补贴,原则上按照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7元的标准执行。到期后根据风电发展需要及成本经营等情况,对风电电价补贴标准进行调整。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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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阅读下文 >> 2010我国风力发电设备恢复最惠国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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