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按照 《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规定,区域电网公司的改制方向是组成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规范化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近年,国家电网公司在启动特高压项目的同时,要求各省电网公司将500千伏输电骨干网络资产上交至国家电网公司,并加强了对区域电网公司在人事、财务、工程管理方面的控制,区域电网公司的职能被大幅削弱。
另一方面,特高压电网建成后,为确保电网安全和管理顺畅,输电和配电(在供电区内将电力分配、出售给用户)应紧密联系,难以分开。“输配分开是打破电网垄断电力市场所必须采取的措施。而国家电网通过特高压这种技术手段,将在事实上强化其在电力购销上的双重垄断。”中国能源网信息总监韩晓平说。
按照2002年国务院下发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将对输电和配电实施分开,在供电侧形成有效竞争,但这一目标至今未能实现。
事实上,电力体制改革自2004年以来,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而对于上述改革方案提出的部分改革目标是否可行,业界至今存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