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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进一步推进海上风电建设发展

2014-12-19 来源:《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 浏览数:607

  海上风电产业前景广阔
  从行业发展现状看,我国海上风电将于2014年迎来启动元年。根据能源局规划,到2015年,我国将实现海上风电并网装机5GW,到2020年,实现海上风电并网装机30GW。截至2013年我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量为335MW,未来7年复合增速为90%,远超风电行业整体装机增速。目前海上风电平均装机成本约为15000元/KW至20000元/KW,结合2020年我国海上风电30GW的装机目标,我国海上风电市场启动后,未来市场空间可达到4500亿元至6000亿元。
  海上风电项目主要由风电整机、风塔及桩基、海底电缆三部分构成。海上风电的总投资中,整机、风塔、海底电缆等设备投资约占50%-60%,意味着面向整机制造商以及零部件供应商的海上风电市场约为2500亿元至3500亿元。
  ——12月16日《证券日报》
  预计方案项目“十三五”期间全部投产
  列入这次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企业积极、地方支持、场址落实、规模明确,并且大部分都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其中进展顺利的项目已经完成可研审定,个别项目已获核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项目建设用海条件落实顺利的话,预计部分项目在2017年可建成投运,全部项目在“十三五”期间投产完成。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相关负责人12月15日接受采访时表示
  这些项目大多数开发难度较大
  “这次获得‘大路条’的项目,到2017年底,总体能投产60%~70%就相当不错了。其中福建、浙江等几个资源条件好的省份能做起来的项目更多一些。”业内习惯将列入国家核准计划的项目称为已拿到“大路条”。据江苏海上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宏飙了解的情况,列入此次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中约有20%~30%已经开展前期工作。在他看来,这些项目大多数开发难度较大,即使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一个3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周期也需要两年以上。
  ——12月15日 《中国电力报》
  海上风电发展存在诸多问题
  陆上风电经常超额完成规划目标的情形迥异,海上风电“十二五”规划成为几乎无法完成的任务。
  按照规划,截至2015年底,中国将建成海上风电500万千瓦,但直至2013年底仅仅完成装机容量近39万千瓦,不足规划目标的1/10,2014年的统计结果暂未出炉。
  即使已建成的近39万千瓦海上风电也并非“十二五”期间的实际建设数字,其中包括早在2007年和2009年的装机容量,共计11MW。
  事实上,自2007年渤海绥中近海风电场起步以来,中国海上风电的建设计划从未如期达成。
  截至2013年底,获得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海上风电项目共计17个,总装机容量410万千瓦,大多数项目仅仅处于可研阶段。
  最为重要的是,海上风电的经济性难以达到发电商的预期。
  在首轮特许权招标时,四个项目的中标电价为0.6235元/千瓦时、0.6396元/千瓦时、0.7047元/千瓦时、0.7370元/千瓦时,一拖三年没有动工。2014年6月,即使国家发改委将价格提高至0.75元/千瓦时和0.85元/千瓦时。
  一些证券机构的分析过于乐观,如国泰君安研究报告指出,按1.5万元/瓦投资成本和2800-3200利用小时反推,0.7-0.9元/千瓦时的标杆电价将使海上风电运营的内部收益率与陆上风电相近,具备启动的经济性。
  但多数开发商认为海上风电标杆电价不具有吸引力。
  目前,海上风电造价是陆上风电的两倍以上,达到1.6万元-1.8万元/千瓦,年发电小时数达到3000小时以上才可盈利,其间又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目前,中国风电年平均小时数在2000左右。
  与成熟的陆上风电产业链相比,海上风电产业链仍处于残缺状态。一般而言,风电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包括风电机组、标准规范、安装施工等。
  虽然五大电源投资企业和中广核、国华[-3.03%]、三峡、河北建投、鲁能、粤电等能源投资企业,在国内已经或正在开发建设一些海上风电项目,但真正具有海上风电施工经验的主体寥寥可数,主要包括中交航务系统、南通海洋水建、龙源和振华港机等。
  由于中国海上风电起步远落后于欧洲,目前存在安装施工设备短缺的现状,如专业的海上风电安装船以及用于单桩打桩的液压锤。据龙源电力的经验,从荷兰引进打桩锤的价格即高达8000万。
  专业的风电安装船对中国的船舶业也提出了挑战,风电安装船由风电施工船、起重平台和运输专用船组成。目前,较为成熟的供应商是江苏龙源振华海洋施工有限公司,该公司因与龙源电力合作建设如东海上风电场而领先于其他船舶公司。
  此外,适合海上风电的5MW和6MW大容量机组在制造方面还处于少量试运行阶段。
  不过,最大障碍或许在于海上风电少有标准规范可依。
  ——12月16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海上风电选址需要考虑空中及水面航道、雷达影响范围、海洋功能区划、港口码头、锚地、自然保护区、滩涂围垦及养殖、军事用海等。海上风电开发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认识不统一,加大了前期协调工作。
  ——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新能源处处长谢宏文12月16日接受采访时表示
  目前,中国虽然制定了部分前期工作技术标准,但还未形成完善的标准体系,在工程勘察、施工、安装、运行管理和维护方面缺乏技术规范,难以对工程全过程实践实现有效指导。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蔡继峰12月16日接受采访时表示
  四、分析师点评
  虽然《方案》将推动海上风电的发展,但从当前的情况看,迄今为止,极少海上风电项目动工的事实已经摆在面前,正如有专家所言,我国海上风电还处在发展初期,技术、管理、政策等方面都不成熟。因此,更需要政府在项目规划阶段做好宏观引导、加强用海协调,完善相关标准,出台鼓励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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