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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发展风电产业的政策建议

2009-03-17 来源:经济建设司 胡静林张学文吴海军陈昶学张严柱 浏览数:5417

    四、有关价格和财税政策建议
    发展风电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风能资源、风机制造、风电场、电网等诸多领域,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将各个环节衔接起来,并形成良性互动,才能实现上述风电产业规范、稳定、有序发展的目标。
    (一)增加投入,支持风能资源评价,抓紧编制风电发展规划。这是发展风电产业的前提,资源不清就无法发展。建议:
    1、在第三次风能资源评价基础上,对风能资源进行分区,“十一五”时期要完成1亿千瓦装机能力、精度为5x5公里的风能资源详评,并列出优先开发顺序。
    2、在风能资源详评基础上,结合电网规划以及交通、地质、环境等信息,编制国家风能资源图谱和相应的风电发展规划。
    3、将风能作为国家资源严格管理,要抓紧制定风能资源管理办法。在办法公布前,风电项目开发要报中央有关部门审批;在办法公布后,风能资源管理可以下放地方,但要实行风电上网最高限价,以防止“一哄而上”。
    (二)将风电的电网建设纳入国家电网建设规划。国外发展风电的经验就是电网先行,并对发展风电导致的电网成本上升进行补偿。据美国加州测算,每度风电的并网成本是0.1—0.5美分。建议:
    1、根据国家风电发展规划,抓紧修订电网建设规划。
    2、进行10万千瓦级风电场并网技术及相关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风电大规模并网的技术方案。
    3、为调动电网积极性,加快风电接入系统建设,要抓紧研究对风电上网的接入费用建立分摊机制,。
    (三)增加投入,支持风机国产化和培育自主品牌。发展自主品牌必须与技术引进、消化和吸收相结合,不能搞自我封闭。特别是风电产业是政府补贴产业,更要发挥政府作用,在加大风机研发投入和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基础上,采取定向采购等措施迫使国外转让技术。建议:
    1、抓紧建立我国风机标准、检测、认证体系。凡是进入我国销售的风机,必须经过相关机构的强制检测和认证。
    2、加强风机制造公共技术平台建设。一是以现有制造企业及研究机构为依托,成立国家风电研发机构;二是在北方内陆高寒地区、南方高温地区和海洋近海地区分别建设5万千瓦的国家试验风电场,用于新产品研发和试验。
    3、选择几个10万千瓦级风电场实行定向采购,并采取补助方式支持国内企业自主研发适合我国风能资源和环境条件的800-2000千瓦的风机,不贪大求洋,应以经济成本最优化为目标,力争“十一五”时期建成2-3家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风机制造企业。
    (四)建立有效的风电价格和税收政策。目前,风电成本仍然高于火电,特别是风电利用小时数一般在2000小时,只有火电的1/3,因而利息、收益和税收在度电成本中的比重较大。因此,发展风电需要建立有效的价格和税收政策。
    1、对风电上网实行价格分摊制度。国家已经制定了包括风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价格分摊办法,即通过征收电力附加的办法,由电网企业代收,省级电网企业之间相互结算的方式,实行全国分摊。这种方法基本可行。关键是要尽快公布电力附加的征收水平,把分摊落到实处。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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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车多路少:风电发展遭遇瓶颈
阅读下文 >> 2009年1月不饱和树脂进出口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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