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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发展风电产业的政策建议

2009-03-17 来源:经济建设司 胡静林张学文吴海军陈昶学张严柱 浏览数:5417

    (三)风机研发能力严重不足、制造基础薄弱。成熟的风机制造业是发展风电的基础。国外风电大国都是风机制造大国,为支持风机制造业,政府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一是建立政府研发机构进行基础研究,如德国从1980年起每年的研发投入基本保持在1000~2000万美元;美国1981年曾高达1.4亿美元,近几年保持在4000万美元左右。二是由政府资助建立公共测试平台,主要包括试验风电场和叶片等零部件试验平台。这些设施投资大,利用率低,如果由企业分别来建,容易造成浪费,企业也不愿意建。三是建立完善的风机标准、检测、认证体系,所有风机必须通过本国认证机构的认证和检测,才能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既保证风机质量,又促进技术积累,对后起国家,还起到设置技术贸易壁垒、保护本国产业的目的。长期以来,我国风机制造研发投入严重不足,没有国家研发机构、公共测试平台和标准、检测、认证体系,风机制造基础薄弱,不掌握大型风机总体设计和集成技术,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低。目前,跨国公司看好我国风电市场,在封锁技术的同时,利用其资本和品牌优势,抢占国内资源和人才,打压国内企业,加上我国缺乏对国内产业的保护,大家为了短期利益,普遍不愿意搞研发和技术引进后的消化、吸收,使风机国产化和培育自主品牌面临更加艰难的形势。搞不好,就会丢掉整个产业,发展风电用的都是国外风机,还不如汽车。
    (四)价格和税收等政策不完善。风电成本高,国外都从价格和税收上支持风电发展。在价格政策上,主要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德国、西班牙、丹麦的固定电价法,主要是根据风能资源状况、风机容量、利率和收益水平等因素制定风电上网价格,对超过火电上网价格部分的成本由电网进行分摊。另一种是美国的补贴法,目前每度风电补贴是1.5美分,由财政负担。在税收政策上,风电属于可再生能源,不产生二氧化碳排放,欧洲不少国家实行碳税政策(3-4欧分/度),变相为风电提供税收支持;还有一些国家实行所得税减免、加速折旧政策来支持风电发展。目前,我国也制定了风电的价格和税收政策,主要是实行招标电价制度,并对风电增值税率实行减半征收。但从实际情况看,招标电价由于项目资源少,企业竞争激烈,竞相压价,造成风电项目基本上是微利、甚至亏损,不能起到激励产业发展的目的;增值税虽然减半征收,由于风电项目基本没有抵扣,税收负担仍然较重。
    三、我国大规模发展风电的基本思路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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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车多路少:风电发展遭遇瓶颈
阅读下文 >> 2009年1月不饱和树脂进出口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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