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可依靠调整发电端来消纳来自其他省份的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因为在中国,电厂一般都有固定的发电小时数,例如煤电厂是5000小时/年,水电厂是3500小时/年,风电场是2000小时/年,可在一年中的某个时点将其负荷数降低,接纳可再生能源,在可再生能源发电不足的时候再将其负荷数升高。但是,固定的上网价格导致电网还是缺乏接受可再生能源的动力。总之,中国目前的市场机制情况以及价格机制与丹麦等国家的电力市场有很大差别,而后者在可再生能源并网方面做得比较成功。
此外,中国《节能发电调度办法》可起到消纳可再生能源作用。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发布该办法,现在南方五省试点。该办法以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连续供电为前提,以节能、环保为目标,通过对各类发电机组按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排序,以分省排序、区域内优化、区域间协调的方式,统筹规划,努力做到单位电能生产中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理论上来看,该办法促进了可再生能源并网。但在运行过程中,导致火电厂不能满负荷运行,增加了煤耗,影响了火电厂寿命,且其收入也由于上网小时数的减少而降低。一些非官方的资料已经显示出对该办法的抵触情绪。目前,针对火电厂的财政补偿措施也正在考虑当中。
四、电力需求侧管理和储存
需求侧管理是可再生能源并网的另一途径,是提高终端用电效率和改变用电方式,在满足同样用电功能的同时减少电量消耗和电力需求,达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实现社会效益最好、各方受益、最低成本能源服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该措施可降低可再生能源成本,提高可再生能源企业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促进可再生能源并网。例如江苏已经实行了差别电价政策,通过不同时段制定不同电价来疏导用电高峰,这种对需求侧管理的方式取得一定成效,也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并网利用。但是,该措施只是将一天分为2~3个时间段收取固定电价,不能更具体反映电力供需变化情况,例如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利用情况。
电力储存是可再生能源并网的很好方式,中国政府目前在这方面的发展倾向是抽水蓄能电站和电动汽车。抽水蓄能电站的成本相对更经济,费用大概3000~4000元/kW,而中国液流电池费用为25000元/kW,锂离子电池为10000元/kW。电动汽车既可以储能也可以用作分布式能源,即在电力过剩时候作为储能介质,之后用于平衡电力波动。按照中国工信部的计划,到2020年中国电动汽车将达到500万辆,中国科技部也出台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而且电池技术及费用也会越来越有竞争力。因此一旦电动汽车整合到电力系统中,500万辆电动汽车会有助于地方电网的整体调度。但电动汽车需要政府做到:取得电池、网-车等技术突破;城市计划、分布式电网和负荷管理等基础设施规划;出台激励政策措施。
五、政策和标准
政策方面,中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例如2005年的《可再生能源法》。该法案要求电网运营商购买所有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厂提供电网连接服务。这需要通过电网运营商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公司签署电网连接协议。事实上,这一条款的实施并不顺利。地方电网一般不能消纳所有电源的发电,这时电网公司一般会缩短风电的上网小时数。这是因为煤电上网电价要低于风电,并且煤电更稳定。对于电网公司来讲,现有体制下并无接纳风电的积极性。例如我国内蒙古地区,电网短缺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其风电发展。针对这种情况,2010年,中国政府发布了《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要求电网公司必须保证购买最低限额的可再生能源电力,但是如何强制执行和购买多大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等实施细则尚没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