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力雄厚、产品质量过硬、具备发展经验的开发商和制造商在竞争中更有话语权。《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海上风电工程项目优先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开发投资企业,招标条件为上网电价、工程方案、技术能力和经营业绩。目前国内仅有少数企业能够设计制造适合海上发电的大型风机,其中华锐、金风有过海上风机运行经验。华锐风电拥有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批准的国家能源海上风电技术装备研发中心,并承担了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金风科技也有海上风机投入运行。国际风机制造巨头的优势在于更为先进的海上风机技术和丰富的海上风电建设经验,可结合中国政府对风电产业的发展规划,提供设备核心零部件和技术。
外资企业可以参与海上风电开发投资,但需与中资合资。目前已有大型国企和民营企业涉足海上风电开发投资。《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开发投资企业为中资企业或中资控股(50%以上股权)中外合资企业。学者称对海上风电开发设定最低中资控股的要求有部分政治考虑,因为海域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