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仅弃风电量就达339亿千瓦时,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80亿元。然而,风、光产能的降低并未使其出现“物以稀为贵”的情况,并网难、消纳能力差等原因使风光产能“量价齐跌”,不少新能源企业叫苦不迭。
相较于传统火电,风能光能在国家能源格局中的“地位”并不高,为了让产电外销,一些地方的新能源企业甚至要报零电价才能被批准“上网”;还有一些地方要求风电厂将部分收入补贴给火电厂——风电、光电陷入尴尬境遇,实在不怎么“风光”。
能源产业关乎千家万户,也是深化改革、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领域。我国已庄严承诺:到2020年非石化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这一目标已十分紧迫,亟须相关部门展示出打破能源产业原有利益格局的勇气,并重新审视风、光等新能源的产业地位。
可喜的是,今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确规定了风电、光电的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国家层面的破局无疑对风、光行业发展注入了一针强心剂。而如何将标准严格执行,将政策落到实处,还需各地配套具体的细则。期待更多风电、光电“风风光光”入电网,输入寻常百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