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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能源数据对比中的五个陷阱

2014-11-11 来源:能源观察 浏览数:279

 

        中国风电材料设备网: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抓紧编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2030年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我国能源安全战略》等若干战略规划文件。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和消费国,中国制定任何能源战略规划,都必须立足中国看全球,站在全球看中国。作为知己知彼和参照借鉴的重要方面,国内外能源数据对比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由于国内外对相关统计指标在内涵、口径、折算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异,一些字面上完全相同的指标实际上不能直接拿来对比,而是需要经过归一化处理,否则,得出的对比结果与事实不符,甚至南辕北辙,不利于我们基于正确的国内外对比数据制定合理的能源战略规划。国际能源署(IEA)的能源统计数据以其规范性、连续性、完整性而获得权威性,被能源主管部门和研究结构广泛引用。这里,笔者就以IEA为例,列举能源数据对比中的五个常见陷阱,供研究参考。
  一、一次能源消费量统计:IEA的一次能源消费量统计包含了非商品能源,我国只包含商品能源。
  在往期的“能源政乾方”中,我们专题介绍过能源概念及其分类,提到能源按照其商品属性可分为商品能源和非商品能源。顾名思义,商品能源是指需要用量和价来衡量的能源,比如常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非商品能源是指不用于交易的能源,最为典型的是农村炊厨用的秸秆等生物质能源。在IEA的统计体系中,秸秆等生物质非商品能源纳入了其一次能源统计体系,而我国官方一次能源统计只包含原煤、原油、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举例说明:据IEA统计,2010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36.0亿吨标准煤,其中含生物质非商品能源3.1亿吨标准煤,扣除非商品能源后,我国一次商品能源消费总量为32.9亿吨标准煤,与我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32.5亿吨标准煤较为接近。正因为有统计口径的差异,对于中国能源消费总量何时超过美国一事曾经发生过激烈辩论。有关非商品能源,详见2014年第1期“能源政乾方”的“各类能源品种的概念与分类专题”。
  二、非化石能源占比:IEA采用电热当量法折算得到的结果与我国采用发电煤耗法折算得到的结果有所不同。
  由于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非化石能源发电并没有发生像化石能源发电那样的燃料燃烧和能源转换过程,因此各个国家和机构在将非化石能源电力转换成一次能源方面,出现了电热当量法和发电煤耗法这两种最主要的折算方式。这样,问题就产生了,IEA采用电热当量法,而我国主要采用发电煤耗法,采用不同的折算方法所计算出的非化石能源占比是不同的。举例说明: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水电、核电、风电)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8.6%,这是按照发电煤耗法统计结果;如果按照IEA的电热当量法计算,我国的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肯定会低于8.6%。详见2014年第2期“能源政乾方”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折算方式”专题分析。
  三、人均用电量:IEA的人均用电量不含厂用电和线损,统计口径明显小于我国的全社会用电量。
  我们在做能源战略规划时,一个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寻找标杆,比如把我国现阶段发展水平与美国历史上某个阶段相对照,从而找到我们自己的发展目标。在电力方面,一般也是按照人均用电量水平,推算出全社会用电量需要,从而得到目标年的发电装机容量规模。这里,人均用电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但是我们使用IEA的人均用电量时也容易被其名词所误导。在IEA统计中,人均用电量是用终端电力消费量除以人口计算得到,而终端电力消费量不包含常用电量和输配电线损,而我国的全社会用电量则包含了厂用电量和线损电量。厂用电量和线损电量一般占到全社会用电量的10%左右,所以IEA给出的各国人均用电量往往比按照我国口径计算出的结果也要低10%左右。因此,当IEA给出的国外人均用电量与我国的人均全社会用电量相同时,我们必须提高我国的发电装机规划规模,才能实质上实现与国外相同的人均用电水平,否则,我们的全社会用电量就是虚高的,这对行业规划至关重要。
  四、非能源利用:IEA将非能源利用的能源与工业用能并列放在终端能源消费中,我国则将非能源利用作为工业用能的一部分,导致工业用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口径不一。
  非能源利用主要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的最终用途不是提供动力源,而是转化为化工原材料,比如生产塑料等等。IEA的终端能源消费的分类是工业、交通、其他(包括居民生活、商业服务业、农业、渔业、其他),以及非能源使用。而在我国官方的能源平衡表中,非能源利用是放在工业用能下面。显然,按照IEA口径计算出的工业用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要明显低于按照我国口径计算出的比重。IEA统计的2010年中国非能源利用量为1.73亿吨标准煤,占到终端能源消费总量的7.9%。
  五、能源部门自用电量:IEA终端电力消费中不含能源部门自用电量,而我国将能源部门自用电量放在工业终端用电中。
  能源部门自用电量主要是指炼油厂、液化气生产厂等能源加工转换部门的生产用电量。按照IEA口径,在把这部分电量扣除后才得到终端电力消费量,也就是说终端电力消费量不含能源部门自用电量,而我国是把能源部门自用电量放在工业用电中。这导致直接我国口径的终端用电量要高于IEA口径下的终端用电量。
        编后记:当然,IEA能源统计与国内的差异远不止上述五点,这里只是抛砖引玉,提出问题。其实,折算方法也好,统计口径也罢,抑或是能源(电力)平衡表的制作方式,全世界并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范式。美国、德国等其他国家也都与IEA的做法存在差异,所以我们也不必盲目要向所谓“国际标准”靠拢。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根本目的还是知己知彼,在进行国际能源对比时,赢要赢得明明白白,输也要输得清清楚楚,不仅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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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如何理解十三五能源规划的四个“关系”
阅读下文 >> 风机生产厂家纷纷抢占低风速风电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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