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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改革再聚焦:箭在弦上 择机而动

2013-03-07 来源:中国能源报  浏览数:645

  3月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备受瞩目的2013年全国两会正式拉开帷幕。
  此次两会是在“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的背景下召开的,因此,对于改革,特别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能源领域改革,成为经济界、政治界和能源行业关注的焦点话题。
  其中,能源相关领域的政府机构改革、能源主管部门的政府职能转变、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等一系列问题尤为引人注目。对上述问题,多位专家接受了《中国能源报》记者的采访,对未来我国能源领域的改革大胆假设、谨慎论证。
  能源部成立时机成熟?
  建国以来,随着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中国能源管理部门的变革经历了三次电力部、三次煤炭工业部、两次石油部、两次能源委、一次燃料工业部、一次能源部、一次发改委能源局和一次国家能源局。近年的两会上,成立能源部的呼声日渐高涨。2010年年初,由国务院总理担任主任的国家能源委正式成立,这也被看做是加强跨部门之间的能源协调管理、立足于当前能源管理体制的一种有效改革。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确保当前能源安全生产供应和未来能源与环境和谐、可持续地发展等问题日益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与此同时,煤炭油气价格、新能源有序良性发展等问题的出现,使得能源改革愈发牵动人心。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顶层设计”——“深入研究深化能源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改革总体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积极开展试点示范”。能源领域改革已成为各界共识。
  能源领域顶层设计与机构改革密切相关。中国银行监事、全国政协委员梅兴保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大部制改革是必须的推进方向,市场经济体制之下要简政放权,把决策权交给企业。具体到能源行业,梅兴保认为国家能源局的存在已经为能源领域大部制改革打下基础,成立能源部“时机已经成熟”。但与多数观察者一样,他也强调成立能源部委必须直面如何收放发改委权力的棘手难题,其中的利害博弈需要国家层面协调。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表示,今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主要是确定方向,以微调为主,换届年准备时间比较短,很多改革方案还属于酝酿阶段,所以大调整的可能性不大,局部调整也以解决亟须调整和突出的问题为主,更大范围的调整可能在五年后。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李江涛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尽管能源机构改革面临种种矛盾,但还是希望能有更大突破。“中国是个大国,能源管理问题应该借鉴美国的经验和做法,应成立更高层次的能源管理部门,统一行使对电力、油气、煤炭的监管权。更高级别能源管理部门的优势在于能源监管的一体化,能源产品很多,相互之间有关联,例如煤电之争涉及到多个部门和企业,需统一集中协调。”
  能源主管部门职能亟待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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