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油气储备。优化储备布局和结构,建成国家石油储备基地二期工程,启动三期工程,推进石油储备方式多元化。积极推进成品油应急调节储备,研究建立企业义务储备;加快华北、西北、西南及东南沿海地区天然气地下储气库和液化天然气储备库建设,加快城市调峰储气设施建设。
(二)煤炭储备。加快在沿海、沿江港口及华东、华中、西南等地区建设国家煤炭应急储备,鼓励重点厂矿企业提高仓储能力,稳步推进地方储备应急能力建设,逐步构建科学、有序、规范的煤炭应急储备体系。
(三)应急保障。健全能源应急组织系统,明确政府及各类社会主体的应急责任和义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协同保障的原则,完善应急保障预案,依法采取能源生产运输紧急调度、储备动用和价格干预等措施。加强系统演练,提高全社会能源安全应急意识和能力。
第五节 实施能源民生工程
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多能互补、高效清洁的原则,以逐步推进城乡能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以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建设绿色能源示范县、解决无电地区用电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能源民生工程建设。
一、加快农村电网建设
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消除电网薄弱环节,扩大电网覆盖面,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农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农业生产用电问题基本解决。到2015年,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实现行政村通电,无电地区人口全部用上电,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
二、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
结合农村资源条件和用能习惯,因地制宜推进小水电、农林废弃物、养殖场废弃物、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广普及经济实用技术,促进农村炊事、取暖和洗浴用能高效化、清洁化。积极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到2015年,建成20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和1000个太阳能示范村。
三、完善农村能源基础服务体系
推进城镇能源供应设施和服务逐步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液化气供应站、加油站、型煤加工点以及生物质燃气站和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各类能源设施维修和技术服务站,培育农村能源专业化经营服务企业和人才,增强能源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专栏7 “十二五”时期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重点工程 |
小水电:继续实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合理开展农村水电增容扩容,到2015年,全国建成30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新增小水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 沼气:优化发展户用沼气,加快发展集中沼气,到2015年,农村沼气用户达到5000万户,建设3000个规模化养殖场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农村沼气年利用量达到190亿立方米。 太阳能:支持农村和小城镇居民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太阳房等设施,实施村镇太阳能公共浴室建设工程,到2015年,建成1000个太阳能示范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