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电祭山梁风电场110kV升压变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国电陕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电陕西祭山梁风电场110kV升压变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国电陕风司〔2015〕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榆林市靖边县东坑镇。工程内容包括:新建一所110kV变电站,主变规模为2台10MVA,110kV出线1回。工程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0.77%。
我厅于2014年9月18日组织对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现场竣工验收。鉴于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执行了“三同时”制度,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经研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你公司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监测计划,并记录存档,以备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查阅。
(二)加强运营期日常检查、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按规定报备,并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4月10日
关于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机组除尘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1#-4#号机组除尘系统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宝二司发〔2015〕11号)收悉。
我厅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014年10月29日-30日对1#机组,2014年11月5日-6日对2#机组,2014年12月29日-30日对3#-4#现场勘查和监测结果,于2015年2月9日对1#-4#发电机组除尘系统改造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环保专项验收,认为你公司已改原三电场除尘器为四电场电除尘器,增加相应的输灰系统及其辅助设施,并对高频电源进行改造,在脱硫后增加湿式电除尘器项目,每台锅炉配1台湿式电除尘器,每台除尘器设置4个电场供电分区,除尘系统运转正常,1#-4#机组烟尘最大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的有关要求,通过竣工验收。
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烟尘等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