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广西发布《关于2027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启动增量新能源2027年机制电价竞价。
根据通知,本次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内全容量并网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不含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按风电和光伏两类分别组织竞价、出清。
重要竞价参数见下:
(一)电量规模。按照全区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新能源增量项目年度预测上网电量的40%确定,具体规模以竞价登记审核结果为准。
(二)申报充足率。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下限均为120%。当竞价主体参与出清的电量规模达不到充足率要求时,则该类型机制电量总规模予以缩减,直至满足最低要求。
(三)竞价申报价格上下限。机制电价申报价格单位为“元/千瓦时”(保留三位小数,含增值税),风电、光伏竞价申报上限均为0.36元/千瓦时,竞价申报下限为0.15元/千瓦时。
(四)可申报电量上限。单个新能源项目申请纳入机制的电量,暂定不超过其全部上网电量的80%,申报机制电量比例应为1%的整数倍,申报电量单位为“兆瓦时”(保留三位小数),单个项目机制电量上限计算公式如下:
1.集中式风电机制电量=该项目核准装机容量×1811小时×(1-厂用电率2.83%)×80%。
2.分散式风电机制电量=该项目备案装机容量×1811小时×(1-厂用电率2.83%)×80%(含自发自用电量)。
3.集中式光伏机制电量=该项目备案装机容量×936小时×(1-厂用电率2.21%)×80%。
4.分布式光伏机制电量=该项目备案装机容量×936小时×(1-厂用电率2.21%)×80%(含自发自用电量)。
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机制电量结算时扣除自发自用电量,即“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实际结算机制电量=竞得机制电量-自发自用电量。
(五)执行期限。风电、光伏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2年。
公告指出,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将于9月上旬启动竞价登记和申报工作,在官网明确竞价方式、时间和流程安排等具体事项。
据了解,广西于今年1月28日,启动第一轮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主体包括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内投产(全容量并网),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不包括2025年6月1日以前已开展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
竞价申报充足率、单个项目申报电量上限比例、价格申报上下限区间、执行期限与本次竞价规定一致。
1月30日,广西增量机制电价竞价完成,根据公示结果,光伏机制电价为0.310元/kWh,风电机制电价为0.355元/kWh。
2025~2026年光伏竞价项目竞价出清结果为,装机容量2.593GW,机制电量规模19.42亿千瓦时,项目7467个;2025~2026年按风电竞价项目竞价出清结果为,装机容量10.344GW,机制电量规模122.24亿千瓦时,项目9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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