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三峡能源发布公告称,为规模化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深度融入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公司拟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投资)在青海合资设立三峡集团青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实际工商注册名称为准)。三峡能源、长江电力与三峡投资以货币出资分别认缴3.4亿元、3.3 亿元、3.3 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34%、33%、33%。
公告显示,三峡集团青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实际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10亿元,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水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告表示,本次公司与长江电力、三峡投资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将有效发挥各主体技术、人才、投资等专业能力和协同优势,为后续青海区域新能源业务高质量开发建设提供多方保障和有力支撑。
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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