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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十三五”加快推动北部湾陆上和海上风电资源开发(附规划节选)

2017-02-16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浏览数:574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今日联合发布《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17-2020,展望到2030年。规划指出,要提高北部湾城市群创新创业能力,培育发展风电设备、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今日联合发布《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17-2020,展望到2030年。规划指出,要提高北部湾城市群创新创业能力,培育发展风电设备、海洋工程装备和修造船、高端船舶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要提高能源清洁安全保障水平,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动陆上和海上风电资源开发,推进海洋能工程化应用与示范。以下为通知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
  
  印发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规划〔2017〕277号
  
  广东省、广西自治区、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中国铁路总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发展北部湾城市群,对于深化中国—东盟战略合作、拓展我国经济发展新空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广东省、广西自治区、海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7〕6号)》精神,提高认识、紧密合作、扎实推进,共同推动《规划》的落实,努力把北部湾城市群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经济充满活力、生活品质优良的蓝色海湾城市群。
  
  二、请广东省、广西自治区、海南省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健全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依法落实《规划》明确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支持北部湾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创新、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会同广东省、广西自治区、海南省人民政府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2月10日
  
  风电部分节选:
  
  推进区域协同创新。围绕突破海洋高技术、绿色清洁生产技术、生物产业关键技术等重点领域,推进湛江“南方海谷”高新科技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方式,联合建设关键技术创新平台,探索建立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信息共享机制,深化区域创新研发、集成应用、成果转化协作大力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培育发展风电设备、海洋工程装备和修造船、高端船舶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主导产业关键领域创新方向
  
  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保障安全的沿海电源基地。安全稳妥推动阳江、防城港、昌江等核电建设,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动陆上和海上风电资源开发,推进海洋能工程化应用与示范,因地制宜推进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分布式光伏建设,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天然气车船,推进生物质能源发展。严格控制火电规模,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在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前提下,推动北部湾和南海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加强能源国际合作。
  
  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概况
  
  北部湾规划群范围
  
  北部湾城市群规划范围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广东省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和海南省海口市、儋州市、东方市、澄迈县、临高县、昌江县,陆域面积11.66 万平方公里,海岸线4234 公里,还包括相应海域。2015 年末常住人口4141 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6295亿元,分别占全国的3.01%和2.25%。

北部湾城市群综合交通规划图
  
  基本原则
  
  开放引领,绿色崛起。坚持打好开放和绿色两张牌,以开放促开发,以绿色谋发展,构建高层次开放平台和综合性开放通道,推动开放型经济体系和绿色产业体系、低碳城市建设运营模式相互支撑、互促共融,培育开放发展新优势,提升绿色发展竞争力。
  
  陆海统筹,科学布局。将陆域和海域空间作为整体进行谋划,以陆域腹地服务海洋开发保护,以海湾环境容量约束陆地和海洋资源开发,提升陆海统筹发展水平。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促进空间均衡发展。
  
  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着眼于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科学定位各城市职能,推动中心城市与中小城市、沿边城市与内陆城市、港口城市与腹地城市错位合作发展,同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形成优势互补、功能完备、城乡一体的协同发展格局。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遵循城市群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空间开发管制、基础设施布局、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促进资源要素充分流动和高效配置,有力有效加快城市群建设进程,全面提升发展质量。
  
  战略定位
  
  北部湾城市群的总体定位是:发挥地缘优势,挖掘区域特质,建设面向东盟、服务“三南”(西南中南华南)、宜居宜业的蓝色海湾城市群。
  
  围绕总体定位,加快在以下发展定位上实现突破:
  
  ● 面向东盟国际大通道的重要枢纽。
  
  ● “三南”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
  
  ●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
  
  ● 全国重要绿色产业基地。
  
  ● 陆海统筹发展示范区。
  
  发展目标
  
  中期目标。到2020 年,基本建成生态环境优美、经济充满活力、生活品质优良的蓝色海湾城市群框架。
  
  ● 蓝色海湾生态格局基本确立。
  
  ● 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有效构建。
  
  ● 城镇体系和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初步健全。
  
  ● 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 远景展望。到2030 年,城市群建设达到国际一流品质,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战略高地全面建成,城镇体系更加完善,城镇人口总量和经济密度显着提升,绿色产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实现向国家级城市群的战略性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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