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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重点加强对钢铁水泥风电等行业指导

2009-08-27 来源:新华社 浏览数:983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部分产业结构调整进展不快,一些行业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问题仍很突出,不仅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仍在盲目扩张,风电、多晶硅等新兴产业也出现重复建设倾向。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必须在保增长中更加注重推进结构调整,坚决抑制部分行业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大力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
    同一天,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在中国工业经济运行夏季报告发布会上也透露,风电产业和光伏产业,被一些地方作为下一轮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从经济发展方向看,这些代表新经济,特别是代表环保、节能的产业,应该说具有更强的生命力。但是现在这些新兴产业一哄而上,缺乏有序发展,就有可能形成新一轮产能过剩。而且在这些新兴产业领域,我们并不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只是在一般加工制造过程发展得比较快,这就可能带来其他问题,比如光伏电池生产过程中有可能造成严重污染。这些问题值得高度重视,要防止重复建设给行业发展带来新的严重困难。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当前要重点加强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等行业发展的指导。一要严格市场准入。进一步加强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审批管理,不得下放审批权限,严禁化整为零、违规审批。严格核发螺纹钢、线材、水泥等产品生产许可证。提高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准入门槛。对多晶硅等新兴产业要建立和完善准入标准。二要强化环境监管。加强对区域产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并将其作为受理审批区域内高耗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前提。未通过环境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三要严格依法依规供地用地。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准用地。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项目,一律不得供应土地。四要实行严格的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按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发放贷款。严格发债、资本市场融资审核程序。五要建立信息发布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产业政策导向及产业规模、社会需求等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企业和投资者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整体素质。要深化改革,从体制上解决产能过剩的深层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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