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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五峰)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五峰南岭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2015-10-23 来源:湖北环保厅 浏览数:346

项目概要:为响应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逐步降低化石资源消耗的比例,中节能(五峰)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仁和坪镇和渔洋关镇建设湖北五峰南岭风电场项目。项目所在区域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级,适宜开展风力发电。项目静态投资93204万元,预计建成后上网电量约为18322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832.21h。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五峰南岭风电场项目
  项目概要:为响应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逐步降低化石资源消耗的比例,中节能(五峰)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仁和坪镇和渔洋关镇建设湖北五峰南岭风电场项目。项目所在区域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级,适宜开展风力发电。项目静态投资93204万元,预计建成后上网电量约为18322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832.21h。
  项目装机规模为100MW,拟安装50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110KV升压站1座。50台风力发电机组根据分布共分为5个回路,每组风机箱变出线侧均采用并联接线方式,采用35kV电缆直埋加架空型集电线路送至风电场内110kV升压站的35kV配电装置。项目需新建道路56.89km,改造道路26.73km。
  二、项目评价总结论
  1、产业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风力发电不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第二类  限制类”以及“第三类  禁止类”,因此,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
  2、场址可行性分析
  本风电场区域风向稳定、风速分布较有利于发电,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级,可用于并网型风力发电;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敏感性较低,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机及升压站周围200m范围内无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3、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污染物达标排放可行性
  3.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废气
  本工程所在地的地貌为山区,施工产生的粉尘和燃油废气单位时间内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数量较少,空气中的浓度很低,不会对施工区域造成明显的环境污染,其影响范围主要限于施工现场,对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进场及检修道路附近分布少量居民区,道路建设及材料运输产生的粉尘将会对沿线居民产生不利影响。通过在施工道路及裸露地面定期洒水、车辆加盖防尘布,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保养,建筑材料堆场采取土工布围护并由人工定期洒水保持湿度,定点堆放回填土、废弃物和临时堆料并采取围挡措施后,将有效降低粉尘和废气浓度,改善施工劳动条件,废气对施工人员以及检修道路附近居民的影响较低。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9m3/d,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后尾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产生的废油作为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产生量3456m3,在化粪池内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噪声包括固定机械施工产生的固定噪声源,各种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流动噪声源等。综合加工厂、风机工程和升压站200m范围内无居民施工期间不会对居民区产生明显噪声影响;新、改建道路两侧分布少量居民,道路施工及运输车辆将会对沿线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尽量将噪声设备安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噪声设备施工时周边应采取临时围挡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午休及夜间施工,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后可将噪声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与工程开挖弃土。
  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运往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处于中山丘陵区,工程土石方主要来源于风机及箱变基础施工、升压站土建施工、集电线路开挖敷设、杆塔基础开挖、施工检修道路的修建等。
  根据风电场范围所处的位置地形、风机布置及道路布置情况综合考虑,在风电场内设置3个弃渣场,总面积为3.25万m2,主为安装平台、升压站、风机基础及道路的土石方开挖,总弃渣量为9.76万m3。
  (5)生态环境
  本工程区不涉及生态敏感区,风机在沿线的山头成点状分布,风机基础开挖面积较小;集电线路及检修道路沿山脊分布,开挖量不大,施工时严格在划定的区域、规定的时间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下施工,可以将施工占地的生态影响减小到最小。
  (6)水土保持
  在主体工程中,升压站区设计了挡墙、截排水沟、站区绿化等措施,施工便道区设置了排水系统,这些措施在保证工程自身安全的同时,能够起到疏导坡面集水、防止边坡失稳的作用,减少径流对坡面冲刷引起的水土流失、坡面土体含水量增加以及内摩擦角降低引起的滑塌,将发挥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
  项目选址、建设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管理等方面满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项目可行。
  3.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废气
  项目运行过程中无生产性废气产生。
  (2)废水
  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升压站值班人员生活污水,废水产生量约为146m3/a,经一体化污水处理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作为站区绿化用水和道路喷洒用水,不外排。
  (3)噪声
  风机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叶片扫风产生的噪声和机组内部的机械运转噪声,工程选用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叶轮直径为115m,轮毂距离地面90m,单机噪声功率约为100dB(A)。经计算,至单台风机地面投影外200m处,风机噪声衰减至44.7dB(A),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风机布置点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敏感保护目标,即本项目风机对周围噪声影响不大。
  本项目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变压器噪声低于65dB(A)。根据预测,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本项目升压站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敏感保护目标,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对附近环境敏感点无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t/a,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风力发电场运行期检修产生的废油与废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废油废物类别为HW08,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249-08,危险特性为毒性、易燃性;废蓄电池废物类别为HW49,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为900-044-49,危险特性为毒性,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生态环境
  运行期风机对景观有一定的切割作用,但风电场建成后,安装的50台风电机组组合在一起可以构成一个非常独特的人文景观,这种人文景观具有群体性、可观赏性,使人们可观赏壮观的风机群。因此,从生态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4、区域环境质量
  4.1、大气环境:各测点TSP、PM10、SO2和NO2的最大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4.2、地表水环境:监测期间南河监测断面的平均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限值。
  4.3、声环境::升压站站址(界碑村)、麒麟观村、枯树垭、玉占花村、扁担观、刘家老屋、榔树天坑,梅家屋场、响铃沟、石滚埫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5、环境风险
  本工程存在环境风险的生产设施主要有风机、变压器及蓄电池;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存在风险的物质主要有废油(包括废风机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变压器油发生泄漏、废蓄电池破裂污染当地环境的风险较低。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按照本项目制定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实施,可在最大限度上减轻事故对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本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风险从环保的角度而言是可以接受的。
  6、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风电场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风电场占地将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生境,在认真落实各项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该建设项目对区域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影响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节能(五峰)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沿河西路33号
  邮编:443400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5272128555
  传真:0717--6672155
  电子信箱:lly8116@126.com
  四、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新桥四路1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27-61169138
  Email:anyuanhb_hjsyb@163.com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见链接地址。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周围居民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如何确保周边企业和周围居民不受建设项目的影响?
  2、对建设项目采取的减污措施的具体意见?
  3、对本项目建设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至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上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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