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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新出台《可再生能源促进方针》

2009-04-02 来源:中国新能源网 浏览数:1788


  《新促进方针》与旧版的促进方针相比最大的不同是:区分了可再生能源设备在已建房屋和新建房屋的使用。考虑到相关设备在新建房屋上的安装比在已建房屋上的后装方便一些,安装在新建房屋上的相关设备只能得到一般补助金额的75%。
  将《新取暖法》与《新促进方针》综合来看的结果是:已建房屋主人一般没有使用可再生能源的义务,除非各联邦州另有规定,如果房屋主人安装相应可再生能源设备,将取得补助金额;新建房屋主人有使用一定比例可再生能源的义务,在此比例内没有补助,但是如果房屋主人使用超出此比例范围的可再生能源,则会取得补助,但比已建房屋主人要少25%。
  随着一系列促进新能源法律的出台以及公民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市场的份额必将持续增长。作者:张宁 德国CMS德和信律师事务所 Ning.zhang@cms-h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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