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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任东明谈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设计思路

2012-02-28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浏览数:1033

  在2月27日举行的在2012天津风电产业创新论坛上,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任东明表示,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可以作为体制机制创新推动风电产业协调发展的一个解决方案。
  谈到配额制的设计思路时,他介绍,配额指标的确定应与国家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的宏观目标相协调,确保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发电产业均衡规模化发展,按照综合考虑“消纳责任、消纳能力、发展潜力、电网布局”的原则区别对待,同时对于已形成互联电网、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大的省(区、市)承担同等的配额指标。
  任东明介绍,配额义务承担主体应是以电网企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实施责任主体,以大型发电投资企业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的配额义务主体,将各省(区、市)级政府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消费义务的行政责任主体。
  在配额考核与监督方面,任东明说,应将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量计入各省(区、市)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节能减排考核指标,另外,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需会同监察、统计、审计等部门,以及国资委、国家电监会等机构针对各省(区、市)、各电网企业、主要电力投资企业配额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任东明表示,通过对各个省市地区总电力消费、电网企业总收购电量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设立配额指标,从而达到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规划发展目标,鼓励各地区积极开发利用本地可再生能源资源,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规模化开发和有保障消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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