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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难而上深化电价改革

2009-03-11 来源:蒋学林 浏览数:1557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继续深化电价改革,逐步完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形成机制,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
  实践证明,改革是推动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尤其是2002年年底以来,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推动下,我国电力工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装机容量从3.6亿千瓦发展到7.9亿千瓦,输变电设备规模也大幅增加,供电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还不彻底,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通过深化改革破解发展难题。业内外也普遍希望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理顺关系,解决矛盾。
  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2003年7月,国务院以国办发[2003]62号文印发了《电价改革方案》,对我国电价改革的目标、任务等进行了全面规定。为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以《电价改革方案》为指导,逐步完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形成机制。
  鲁迅先生曾说过:“体质和精神都已硬化的人民,对于极小的一点改革,也无不加以阻挠,表面上好像恐怕于自己不便,其实是恐怕于自己不利,但所设的口实,却往往见得极其公正而且堂皇。”对电力行业来说,“体质和精神都已硬化”的评价并不适用,因为近年来电力行业一直处于改革进程中,行业内部已有一定的改革动力。但电价改革面临的局势十分复杂,需要处理的事务相当繁杂,涉及多方面利益,改革越深利益调整幅度越大,肯定也会遭到不同程度的阻挠,改革之难可想而知。
  虽然艰难,但必须迎难而上,完成国家既定的改革任务,实现国家既定的改革目标。在对电力行业进行研究、解剖的基础上,分辨各种主张的好坏,慎选施行立、存、废。对于不合理的事物,坚决以“废”对待,其他或立或存,共同促进电力工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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