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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论《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11-23 来源:中国能源报 浏览数:1445


  
  通过这些措施,“十三五”期间可以实现把煤电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郭雁珩:
  
  新能源市场格局初见端倪
  
  规划明确了“到2020年新能源装机占比达到15%”的发展目标,并在第二项重点任务就提出要“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调整开发布局”,凸显了新能源未来五年中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性,同时任务也强调了新能源生产多元化利用以及统筹生产和消费等重点原则,折射出政府“十三五”新能源政策的主导思路:
  
  一是要优化风电项目布局的均衡性:控制“三北”地区风电开发节奏,适度加大在负荷中心的中东部及南方地区的开发力度。二是要对光伏发电项目“两手抓”,一手抓光伏电站“分散开发就近消纳为主”,一手抓分布式光伏发电。三是要加大新能源的跨省外送能力,通过提高通道配置新能源比例,推进“三北”地区新能源跨省区消纳,但外送的新能源将优先考虑去存量。
  
  由此可以判断未来五年新能源的市场格局导向应该是:风电的主战场在中东部地区,光伏发电的大市场属于分布式光伏。
  
  同时,规划彰显了“充分挖掘系统调峰能力,多途径提升新能源电力消纳”的政策导向:推进现有火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提高系统调峰能力;推进“互联网+”智能电网建设,鼓励微电网形式的新能源发展,提高电网接纳新能源的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外送通道的输电能力搭载新能源,提高新能源电力的跨区市场交易份额。
  
  对新能源而言,这些政策的落地值得期待,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国家通过对火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将在“三北”地区增加4500万千瓦的调峰能力,这也许会给这些地区陷入限电泥沼的新能源企业带来福音。
  
  此外,规划还明确了完善新能源行业的调控机制:一是建立风电、光伏投资开发预警机制,合理引导新能源企业的投资布局;二是加强行业管理,建立信息管理和监测体系。相信随着技术进步,新能源信息化将会迈上新台阶,新能源的管理和发展将更趋于科学和高品质。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
  
  水电减速调整十分必要
  
  控制煤电增速,是确定“十三五”其他各项电力规划指标的关键因素。但即使能把煤电装机控制在11亿千瓦之内,如果煤电机组都达到比较高效、经济运行的年均6000小时,就几乎已占满“十三五”末所有电力市场空间。由此可见,我国煤电产能的压减速率不可能太快,电力市场容量不足的矛盾将依然存在。因此,无论是风能、光伏还是水电增速,都必须大幅减缓。
  
  具体到水电,规划要求“十三五”末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新开工规模0.6亿千瓦,比“十二五”规划的投产近1亿和新开工1.2亿的要求,降低了大约一倍左右。这种减速和调整,还是非常客观和十分必要的。“十二五”末的电力市场与“十一五”末已有很大不同,尽管我国能源政策仍积极发展水能,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但在解决不了如何让煤电减少和逐步退出以及电力市场容量不足的矛盾现实下,适当降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速度,确实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可行措施。
  
  当前,我国水电开发大幅降速,不仅是规划要求的,也是很多相关企业所希望的。因为现实中巨大、难以解决的弃水难题,让很多水电开发企业对未来的投资产生了巨大困惑,甚至是恐惧。除了已开工水电工程不得不继续进行,让企业在市场前途未卜情况下去开发新项目,肯定有一定难度。我国“十二五”规划要求核准开工1.2亿千瓦水电,最终只完成了一半,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水电开发企业的一种表态。
  
  但与常规水电情况相反,规划特别加速了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十二五”规划曾要求新开工抽水蓄能4000万千瓦,实际上只完成了一半左右。“十三五”新规划,把常规水电的新开工规模相应减少了一半,却把抽水蓄能新开工的规模增加了50%。
  
  在上一个五年计划未能完成任务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增加?根据测算不难发现,如果要保障“十三五”规划的各种非化石能源都能正常入网并发挥好作用,就必须要加大我国抽水蓄能的建设力度。让大量过剩的煤电机组降低运行小时,待机调峰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可实现电网的调峰,但效率低下且成本巨大。目前在无法解决大量煤电过剩问题的情况下,只能暂时通过这种办法找出路。不过,管理部门也许已经预感到,用过剩的煤电机组给电网调峰,不可能满足大量间歇性可再生能源的入网需求。所以,他们还是希望尽可能加快我国抽水蓄能的建设速度,为能源革命和电力转型创造条件。
  
  试问,现在能否把过剩的煤电全砍掉,让全国的煤电机组运行小时都提高到6000以上?不能。因为调峰能力不足。不仅煤电的基荷运行需要有调峰电源支持,大量风能和光伏入网也需要有灵活的调峰电源作保障。但是,如果目前的电网能再增加5000万千瓦的抽水蓄能,那么去掉3亿煤电,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因此,规划在电力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下,仍加大抽水蓄能机组的建设力度,是在为我国能源革命和电力转型作铺垫。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鉴衡认证中心主任秦海岩:
  
  新能源仍将保持稳定发展规模
  
  规划的制定符合新形势下的电力发展趋势,为电力工业的绿色高效发展指明了方向。作为能源变革的主导力量,可再生能源发展在规划中得到强调。
  
  规划中提出的新能源装机目标为最低目标,不设上限。新能源装机目标是一个保底目标,也是一个保障性发展的基本目标,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模是没有封顶限制的,并非有些人所理解的“在新规划下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慢下来了”,新能源产业仍会保持一个合理稳定的规模发展。
  
  同时,规划重视新能源消纳,力求解决弃风、弃光问题。一是将逐步引导风电开发重心向“中东部”和南方等消纳能力较强的地区转移,这些地区也将是“十三五”风电发展的重要增量市场。二是将依托电力外送通道,有序推进“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跨省区消纳。三是将高度重视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不断增强系统灵活性、适应性,力求破解风电等新能源消纳难题。值得注意的是,规划还力求通过开展风电投资监测预警,建立弃风率预警考核机制等,加强对风电调度运行和消纳情况监管。
  
  遗憾的是,规划只从宏观层面为电力的绿色高效发展指出了方向,但具体到如何解决新能源消纳中出现的弃风、弃光等问题,仍缺乏具体的执行手段和措施,后续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与行动计划。建议一方面要积极落实可再生能源的优先发电制度。通过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年度发电计划,公开调度运行数据,将目前能源局已出台的风光最低保障小时数收购办法作为风光消纳考核的基准等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另一方面,尽快建立市场化的补贴机制。在传统化石能源电力外部成本没有内部化的前提下,可再生能源电力无法与其公平地进行市场化竞争。通过“绿证”交易机制,要求传统化石能源电力企业购买“绿证”,可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
  
  此外,规划还强调国际合作,推动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具体到风电等新能源产业,可以立足以下三个落脚点:一是依托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以及国际多边、双边合作机制等,稳步有序开拓国际市场;二是加强风电等新能源产能的国际合作,鼓励新能源企业与国外企业开展合作;三是鼓励国内相关机构积极参与国际风电标准的制定,充分借助国际电工委员会可再生能源设备认证互认体系(IECRE)等国际标准组织的平台作用,推动认证结果的国际采信,破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增强在全球技术竞争领域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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