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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力度最大简政放权!取消电网接入意见、燃料运输协议等18项投资核准前置条件

2015-01-09 来源:中国能源报 浏览数:422

文/苏南 
  前置审批过多,手续繁杂,效率低下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能源行业发展。以西气东输为例,西气东输二线沿线14个省区市,所辖70多个地级市,196个县,要把这四五十项前置条件办齐,甚至有的还要从乡镇一级开始办。中石油有一个统计,审批文件1000多件,也可以说是1000多个章,用了4年时间才完成。
  好的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形成了《精简审批事项 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为工作方案)。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国务院以国办发(2014)59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与此同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下发的《关于一律不得将企业自主经营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通知》也正式下发。电网接入意见、燃料运输协议等18项不再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
  在国家发改委1月8日召开的项目核准制度改革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回答了中国能源报记者提问。
  《工作方案》明确了六项工作任务,您能否详细解读一下?
  《工作方案》将按照清理、确认、修法、公布、立法、建网几个方面来依次推进。下面详细来说一下。
  【清理】按照59号文件中的“五个一律”目前,各个部门已经把清理的结果报到了发改委和编办。
  清理的原则也很明确,我们叫做“五个一律”。哦!
  第一,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而且已经发文明确取消了。
  第二,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我解释一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项目建设必须要符合哪些条件。但是,并没有明确说是核准的前置条件,实际也可以理解为是开工、生产经营的前置条件。但是长期以来,核准机关把这些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作为了核准的前置条件。
  第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除确有必要以外,要通过修改法律法规,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如果法律和行政法规确实明确有些事项是作为核准的前置条件,我们也要根据改革的要求、改革的需要,通过修改法律法规不再作为前置的条件。
  第四,核准机关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方式解决的事项,或者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举一个例子,我记得叫贯彻国防要求,规定相关的建设项目,有权力审批的部门在作出决定之前,要征求军队有关部门的意见。
  过去普遍存在一种现象,就是要求企业征求军队的意见。其实法律规定得很清楚,而且从服务型政府建设来看,也应该是核准机关去征求军队的意见,让企业去跑,是不合适的。
  第五,关于中介服务,除了特殊需要并且具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以外,有关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强制性中介服务,不得指定中介机构。这是我们清理的原则“五个一律”。
  目前,发改委、中央编办已经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提前向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在2014年底以前,对正在实施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进行清理,目前,各个部门已经把清理的结果报到了发改委和编办。
  【确认】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发改委、中编办要组织专家对部门清理的结果逐项进行审核,提出取消整合保留的建议。如果涉及到修改法律法规的,我们也提出相应的修法建议。这是第二个确认。这项工作要求是在今年的1月底以前完成,相关建议将送交法制办和有关部门。
  【 修法】这项改革涉及到不少法律法规的修订,按照四中全会的精神,要坚持依法推进改革,要为顺利推进改革提供法制保障。这项工作在确认之后送交法制办和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提出修改建议,分别由国务院作出修改行政法规的决定,或者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修法。当然,还有相应的一些部门规章也要作出相应的调整。
  【公布】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作出相应修改之后,发改委和中央编办以及有关部门要把清单整理出来,向社会公布。保留的前置审批、其他审批事项、强制性中介服务清单,包括办理的流程、条件等等都要进行公开。
  【立法】有一个标志性的文件,就是《政府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条例》,已经列入了国务院立法计划。通过行政法规的制定,把改革的精神、要求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新的网上并联核准制度有哪些主要的内容?首先,精简前置审批,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这两项前置。对于少数重特大的项目,也会把环评审批作为前置审批,30多项前置审批今后就保留这两项半。
  另外,要优化审批程序。刚才讲到30多项前置审批,包括两项半前置审批,其他的经过清理确认以后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保留的还要保留,保留之后这些审批程序要优化审批程序,包括同一个阶段、同一个部门实施的多项审批事项都要予以整合,一次受理、一并办理。所有相关部门都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制定发布工作规则、办事指南、公开受理情况、办理过程、审批的结果等等,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举一个例子,比如发改委,在作出核准决定之前,还有一个节能评估审查,目前来说是分两大程序在办,企业报一次,发改委内部不同的司局在做这项工作,对企业来说报一次批一次,当然其他部门审批项目也很多,多的有5或者7项,要求企业一次次去报,部门再一次次的去批。对于这种情况,要进行整合,一次受理一并办理,而且要把办理的要求、条件进行公开。我们的政府服务大厅起到了这样一个作用,工作规则、办事指南、公开的一些要求在发改委都已经实现。
  记得我一个同事前些天跟我讲,他到澳大利亚问当地的中介公司怎样在澳大利亚办事?中介公司说基本是委托澳大利亚当地中介机构办理,由中介服务为企业和政府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但是现在存在的问题是什么?中介服务不规范、收费不合理。我们讲的中介服务主要承担两类服务:一类是帮助企业编制申请文本,还有一类是政府需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审。
  第一类中介机构是为企业服务,第二类中介机构是为政府服务。那么,存在的问题就是第一类中介机构虽然为企业服务,但又是政府强制这些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由企业付费。第二类问题,政府委托中介机构提供评估评审的服务,这本应是政府采购服务,很多部门却要求企业付费,这更不规范、更不合理。
  要解决这两大问题,《工作方案》提出要确立中介机构市场地位,由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今后,申请文本的编制,企业能做就自己做,也可以自主委托中介机构帮忙做,但是有一个前提,政府部门、行政机关一定要把编制申请文件的要求做出来,明确、公开。这是一个改革的前提。第二类,行政机关委托的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一定要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尤其是要一律由行政机关来支付服务费用。
  加强纵横联动,确保监管到位。这非常重要,总原则八个字:各负其责、依法监管。当然我们也设计了一些制度,包括信用信息公示、投资项目建设信息的在线报告制度,当然要把这些失信行为纳入行政档案体系,相应的进行公开,所以我们提出监管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已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的通知,今后将会由国务院发布实施。
【建网】先横后纵,也可以说横到边纵到底,要建这样一个大网。这里有一个要点,核准机关在受理核准申请以后,系统要自动生成一个项目代码,这个代码作为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的身份标识,而且要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从申请到建成投产,这是一个完整的建设周期,身份代码就始终跟随着这个项目,不管是查询、办理、监督,都是对应着这样一个唯一的身份代码,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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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中国风电行业及市场发展情况分析
阅读下文 >> 解读《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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