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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预热不了海上风电?

2014-12-15 来源:能源网-中国能源报 浏览数:1134

12月11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涉及44个项目,总容量1053万千瓦。这是继今年电价政策公布之后,海上风电迎来的又一重磅消息。此前,“全国海上风电推进会”曾公布海上风电建设初步方案,当时目标装机容量为1028万千瓦,此次明确的最终目标比前者增加了25万千瓦。

  1053万千瓦总容量列入核准计划,我国海上风电盛宴正式开启。
  12月11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涉及44个项目,总容量1053万千瓦。这是继今年电价政策公布之后,海上风电迎来的又一重磅消息。此前,“全国海上风电推进会”曾公布海上风电建设初步方案,当时目标装机容量为1028万千瓦,此次明确的最终目标比前者增加了25万千瓦。
  事实上,今年下半年开始,“海上风电元年”的概念已让摩拳擦掌已久的风电企业兴奋不已,多项利好国内海上风电发展的政策随之出台。虽然业界对海上风电未来的总体发展趋势持乐观态度,但其当前的发展现状仍引人担忧。
  只是核准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1053万千瓦”并非国家能源局提出的2014-2016年海上风电发展目标,方案明确,“列入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视同列入核准计划,应在有效期(2年)内核准”。
  根据方案,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大连11个省(区,市)共上报项目44个,总容量1053万千瓦。从地区分布看,江苏18个,容量349万千瓦;福建7个,容量210万千瓦;广东5个,容量170万千瓦;河北5个,容量130万千瓦;浙江5个,容量90万千瓦;辽宁2个,容量60万千瓦;海南1个,容量35万千瓦;天津1个,容量9万千瓦。
  方案提出,在有效期内尚未完成核准的项目须说明原因,并重新申报纳入开发建设方案。对于今后具备条件需要纳入开发建设方案的新项目,待开发建设方案滚动调整时一并纳入。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对此似乎并不完全认同。
  “这是一个虚高的‘总盘子’,到2016年底,这些项目总体能投产400万千瓦就不错了。以海上资源较为丰富的福建为例,福建报送了210万千瓦的容量,但就现实情况而言,2016年底福建最多能投产60万千瓦。”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对于海上风电,现在有投资意向的企业有很多。今年海上风电电价出来之后,越来越多的电力企业开始涌入沿海,但是,真正让风机转起来的企业很少。”
  本报记者从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处获悉,为最大限度推动海上风电发展,国家能源局还在酝酿出台新的建设方案,大致规模可能在100万千瓦左右。重点是,这些项目在市场准入方面将不设置门槛。据相关人士透露,“只要是愿意干的项目,只要在用海上没有冲突,原则上都会积极支持”。文件出台后,国内外装备制造和服务企业将迎来利好,但项目实施效果能否达到预期,业内人士对此亦均持谨慎态度。
  海上发展目标亟需调整?
  “从2007年中海油渤海钻井平台1.5MW实验机组开始,目前我国海上风电场已投产约38.9万千瓦,仅次于英国、丹麦、比利时和德国,位居世界第五。”中国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新能源处处长谢宏文日前在“中欧海上风电海上风电工程及装备制造技术论坛”上表示,“虽然世界排名靠前,但目前的现实是,实现500万千瓦的‘十二五’海上风电规划目标几无可能。我们建议,国家能源局将‘十三五’规划目标调整至10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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