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产业链将迎“引爆”期
《行动计划》出台前,曾有传言称,至2020年,国家能源局将在5800万千瓦核电装机容量中减少500万千瓦,也就是说,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仅为5300万千瓦而已。显然,《行动计划》中的明确表述,与稍早前国家下发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目标数值是一致的,消除了之前外界关于“十三五”期间将下调核电建设目标的猜测。
事实上,今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核电重启正在逐步提速,国家高层在各个场合也多次表态要“重新启动核电建设”,不久前,国家能源局正式给予批复“华龙一号”落地福清5、6号机组,对于业界而言,这无疑又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
除了发展目标和进程的明确,“安全”依旧是核电发展的最大前提和要求。在《行动计划》中提到的“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是核电业界耳熟能详的“要求”。对于外界热议的内陆核电建设则仍处在“研究论证”阶段,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认为:“目前各方意见表达充分,建与不建主要在于决策。”而《行动计划》同时提到的“积极推进核电基础理论研究,加强核电科普和核安全知识宣传”等方面的工作,也表明了中国核电发展还需要更进一步地提升各方面的内外综合能力,形成强有力的产业支撑体系。
针对此次《行动计划》对于核电发展的“明确表态”,相关分析人士称,中国的核电国内市场空间将得到极大的释放,同时“走出去”的步伐也将加快。据中电联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核电利用水平为2.11%,大幅低于全球的平均水平14%。根据国家能源局“十二五”规划及长期规划测算,2015年至2030年,中国每年的核电投资将为600亿元,其中每年设备投资额将达到300亿元。随着第三代国产核电技术获相关认可,核电产业链的全面“引爆”期或即将到来,而从近期的核电投资市场热度来看,外界对于核电建设的期望和认可比以往都更为强烈。
核电的“环境数据”
与核电加快建设步伐、创造效益价值相关的一组“环境数据”,从侧面也表明了核电2020年建设目标不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去年,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提出了未来五年全国及重点地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PM2.5/PM10的下降目标和10个方面的防治举措。在能源领域最核心的防治措施就是要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天然气的使用量,大力发展核电等。而根据测算,如果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周边地区分别建设1000万千瓦的核电装机,或者通过外送电方式将1000万千瓦核电输送至该地区,可以将这些地区的PM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3.4、1.7、4.0微克/立方米,相当于将这三个地区的PM2.5年均浓度在目前基础上分别降低3%、2.5%和9%。五年后,这些核电装机对当地PM2.5年均浓度下降目标的贡献度分别为12%(约1/8)、12.5%(1/8)和60%。
与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相比,在改善环境质量方面,核电具有明显的优势已是共识:核电单机容量大,运行稳定,利用小时数高,可以作为电网基荷运行,生产过程基本上是零排放,改善环境的作用十分显著。据测算,每建成4000万千瓦的核电,每年可替代标煤消耗1亿吨。每100万千瓦的核电对标煤的替代效应分别相当于200万千瓦水电、350万千瓦风电、470万千瓦光伏发电。
核电的“治霾效应”和清洁能源贡献能力虽已不是新亮点,但在核电即将迎来“大展身手”的时候,接触到这些最新数据,对于核电业而言,也将是一个很好的助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