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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合理规划 1000万千瓦海上风电建设提速

2014-09-02 来源:中电新闻网 浏览数:1631


  “100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将会绵延分布在我国东部整个海岸线,由于覆盖面积广,所以海上风电的前期规划必须合理并保证可持续利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本报记者表示。
  早在2010年1月,国家能源局与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年后,国家以更大的力度加快海上风电开发,政策更加透明,这让公众对海上风电、海洋资源综合利用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林伯强表示。
  据记者了解,福建省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海上风电前期工作。8月初,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与福建省莆田市政府举行项目对接会谈,就国投湄洲湾第二发电厂接入、海上风电集中送出方案建设等进行了具体而深入的协商。
  福建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郑家松提议,建立政企协商联动机制,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缩短电网建设审批流程,加快推进莆田地区海上风电发展。
  标杆电价应充分体现产业吸引力
  风能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海上风电进展缓慢,仅有东汽、远景和联合动力3家企业在潮间带项目上有装机。全年新增容量3.9万千瓦,同比降低69%。
  截至2013年底,我国已建成的海上风电项目共计42.86万千瓦。2013年新增的3.9万千瓦全部为潮间带项目。截至2013年底,我国潮间带风电装机容量达到30.05万千瓦,近海风电装机容量为12.81万千瓦。
  有业内人士分析,近年来,我国海上风电发展异常缓慢,主要源于电价政策不明晰。
  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国内海上风电的标杆电价:2017年以前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含税),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含税)。
  促进海上风电产业的发展,标杆电价是其原动力。富有“吸引力”的标杆电价在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有两大好处:首先,让参与企业有利可图,只有企业从中获利,才可能有资金投入技术研发的再生产过程;其次是可以聚集人气。
  林伯强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给本报记者讲述了这一道理:海上风电具有 “诱惑力”的标杆电价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制造商、运营商等进入海上风电领域。可以预见的是1000人带来的技术推动力远比10人要大得多。通过不断的技术进步,海上风电发电成本会得以降低,最终步入规模化、产业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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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及发展目标
阅读下文 >> 明确风电装机及发电量规划 保障未来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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