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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被撤原因:无市可监 多方格局中被架空

2013-03-11 来源:新京报 浏览数:1595

  根据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制。
  上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为加强能源管理,组建了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国家能源局,实际效果良好。为统筹推进能源发展和改革,加强能源监督管理,方案提出,将现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同时,不再保留电监会。
改革后,国家能源局继续由发展改革委管理。发展改革委主要是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能源规划的协调衔接。
  官方解读
  电力监管不能独立于能源局之外
  问:在完善能源管理体制方面有哪些考虑?
  中编办:
上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能源行业管理,设立了国家能源委员会,同时组建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国家能源局,将能源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有机结合,效果良好。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电力是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管独立于能源局之外,造成电监会与能源局在电力改革、投资准入、项目审批和价格等诸多方面职责交叉,不利于整个能源统筹谋划和推动电力行业发展。这次改革将现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主要是为了更好地统筹推进能源发展和改革,强化能源监督管理。
  这次改革,在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的同时,明确该局继续由发展改革委管理。发展改革委主要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能源规划的协调衔接,能源局主要是发挥在能源发展、改革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分析
  能源局监管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
  无市可监电监会位置尴尬
  电监会的成立是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的产物。2002年,国务院下发5号文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电力体制改革拉开序幕,改革的方向是要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输配分开,打破垄断,建立社会主义电力市场经济体制。
  2003年3月电监会随即成立,作为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单位,设立之初的职责是推进改革,履行电力市场监管等职能。但在厂网分开后,输配分开多年来没有进展,电力体制改革步伐缓慢。
  在多元化的电力市场难以形成之下,电监会实际上是“无市可监”,此外电力项目审核权、电价定价权在发改委,电力企业管理权在国资委,电监会实际上在多方利益格局中被架空和边缘化。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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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上文 >> 张传卫: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展新能源产业
阅读下文 >> 众议能源局电监会整合:将带来哪些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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